区域票据交换之现状与发展(1)(2)
2014-12-20 02:41
导读:2.票据交换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目前,票据交换由所在城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地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了管理办法,在交换准入、交换场次、
2.票据交换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目前,票据交换由所在城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地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了管理办法,在交换准入、交换场次、退票方式、票据抵用时间、退票理由、清算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由于区域交换要求在交换管理制度上统一和协调,交换管理制度的不一致,给区域交换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3.清分机支票磁码格式缺乏统一标准。由于清分机支票磁码格式缺乏统一标准,因此多数清分系统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区域交换的需要,支票磁码的位置、要素位数等都不一致。如:北京和天津的支票磁码,磁码格式的不一致,首先使交换机构的打码机操作不便,也造成清分系统要加载多种清分程序,给区域交换增加了技术难度和操作上的麻烦。
4.区域交换资金清算模式不一致。区域票据交换将异地结算转变为同城结算,如何进行资金清算各地做法不尽相同。有些城市采用“集中处理、约时清算、主动划款”方式,即各交换机构的跨区域交换差额与同城清算差额合并一起,统一在当地人民银行清算区域票据交换的清算差额,各参加交换的城市
和地区为清算单位,相互间只清算一个差额,谁借差谁付款,按约定时间通过电子联行划款。有些城市采用参加区域交换的清算中心或商业银行,在交换所在地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视同本市清算单位进行资金清算方式。此种方式既分散了银行机构的资金,也不利于风险管理,特别是票据清算中心到异地开户既无政策依据,也不符合业务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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