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绿色会计的确认与核算(1)(2)
2015-11-08 01:21
导读:3、绿色效益的确认。绿色效益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绿色资产给人类带来的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的,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效用。环境效益可分为直接环境效益
3、绿色效益的确认。绿色效益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绿色资产给人类带来的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的,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效用。环境效益可分为直接环境效益和间接环境效益两大类。(1)直接绿色效益。是指对环境进行开发利用,取得有形资源产品时获得的绿色效益。这类效益与人类有目的的环境开发利用相关,它的产生能够增加人类的物质积累。如合理采伐森林获得林产品,通过销售林产品获得收益。(2)间接绿色效益。指人类对环境进行开发利用,取得无形环境效用时获得的绿色效益。这类效益与自发的环境利用相关,获得的环境效用是无形的,并不直接增加人类的物质资本,但从长远来看,也会影响人类物质积累的过程。如气候的调节、野生动物的保护所带来的效益。
由于利用的方式不同,同一环境资产可能产生直接环境效益,也可能产生间接环境效益,因此,要求开发利用环境资产时谨慎选择。环境效益的确认应符合以下标准:环境效益的现实性;计量的可靠性。由于直接环境效益和间接环境效益形成的过程不同,其计价方法也不同。一般情况下,直接环境效益可按劳动量的货币表现计量;间接环境效益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可按模糊数学的计量属性和包含效用的货币表现计量。
4、绿色负债的确认。环境负债是指企业发生的、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并与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支出金额和时间不确定的情况下,在某些国家“环境负债”被称为“环境负债准备”即“或有负债”。
如果企业有支付环境成本的义务,则应将其确认为负债。确认负债时,不一定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虽不存在法律义务而企业负有推定义务,或者在法律义务基础上的推定义务,如企业可能将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消除污染作为其既定政策。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确认环境负债,
企业管理部门必须做出负担有关成本的承诺。同样,不能仅仅因为企业管理部门日后不履行其承诺就不确认其为负债。若确实发生了不能履行承诺的情况,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事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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