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债务重组会计准则(1)(2)
2015-12-13 01:42
导读: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比较困难,在很多情况下要依靠职业判断,又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规定会计处理中不再以公允价值作为入账基础,可以从
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比较困难,在很多情况下要依靠职业判断,又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规定会计处理中不再以公允价值作为入账基础,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某些企业通过按帐面价值偿债、低估公允价值的方法获取巨额报表利润等行为的发生。
3.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更稳健。
新准则的最大特点是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当期收益,而是列为资本公积。这也是新旧准则最根本的区别所在。具体表现为:(1)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旧准则对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帐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如发生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如发生损失则计入当期损失;而旧准则对此计作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转让损益。(3)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旧准则对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减记部分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旧准则对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会计差错更正与合并会计报表项目抵消的分析
消费型增值税企业的税务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