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集中核算到国库集中收付(1)(2)
2016-01-11 01:05
导读: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关系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与会计集中核算制是当前公共财政改革和会计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二者的关系也是两项
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关系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与会计集中核算制是当前公共财政改革和会计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二者的关系也是两项改革不可逾越的问题,因此妥善协调二者关系,澄清认识上和实践中的一些误区,对于促进两项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库集中收付制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收付的实质就是以资金集中为核心,即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核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改革形式。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实质在于以会计集中为核心,以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为最初目的,从而引起的会计工作的一系列改革。
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两者改革的主体都是财政部门,两项改革的目的基本一致,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二是二者都要取消单位账户,建立单一账户体系,并且其改革环节体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三是都不改变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
但二者属于两项不同的改革,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其一是核算主体不一样。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核算主体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财政部门,表现为以政府财政会计为主体。尽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把过去许多由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改为财政会计核算(资金拨付到使用),但主体没变,只是范围扩大,也没有代替单位会计。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尽管单位没有会计,其核算由财政部门的核算中心进行,由于单位的预算没有改变,资金的“三权”没有变,所以核算的主体依然是单位,只是财政部门代理记账。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其二是运作程序和控制机制不一样。国库集中收付是以资金集中为核心,以支付方式改革为载体;会计集中核算则是以资金集中核算监督为核心,以代理记账为载体。国库集中收付的程序(以支付为例),大体上是财政部门对支付中心下达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收到单位支付申请后(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例),给代理银行下达支付令,并从财政单一零余额账户支付给收款单位(商品、劳务供应者或单位),同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办理清算。会计集中核算的支付程序是财政总会计根据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将国库资金拨付到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核算中心收到单位的支付通知后,将款项拨付到收款单位。从上可以看出二者的程序基本上是倒过来的,资金的集中程度和集中时间有差别,其控制机制也不一样,国库集中收付是以支付中心为控制中心,以预算管理特别是以部门预算为控制手段,会计集中核算则是以核算中心为控制中心,以单位用款安排为根据,实行会计核算和进行会计监督。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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