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外包的风险防范(2)
2016-04-04 01:02
导读:(五)高校内部审计职员素质下降的风险 将部分或全部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业务交给外审单位的审计职员来完成,使高校缺乏培养高素质工程审计人才的动力,非
(五)高校内部审计职员素质下降的风险
将部分或全部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业务交给外审单位的审计职员来完成,使高校缺乏培养高素质工程审计人才的动力,非常不利于学校高层次工程审计人才的培养,同时也缺少了为高校未来的审计职员提供
培训的平台。由于高校内部工程审计职员缺乏在大型或复杂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上的实践锻炼机会,其自身业务素质无法得到进一步进步,甚至可能出现下降的趋势,从长远来看,这必然会影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深进开展。
三、防范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外包风险的措施
针对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外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高校及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防范。
(一)实行公然招标,公道选择项目外审单位
通过公然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外审单位,从源头上控制外包审计业务的质量。这不仅有利于选择质优价廉的外审单位,还可以防止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确保外审单位能够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招标从发标名单确定、评标小组成立、评标标准制订直至发标、截标、开标、评标的每个环节,都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然的原则;对技术招标书、评分标准及赋予的分值权重的设计应当科学公道、考虑全面;施工单位所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不能有任何暴露投标单位身份的迹象,否则应被视为废标。同时,整个招投标的程序应在纪检监察部分的监视下进行,以确保招投标程序的严密,避免暗箱操纵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只有从形式到内容都做到了客观公正、科学公道,才能使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良好的外审单位中标,从而使项目在开始阶段就能获得高水准的审计服务保证。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二)谨慎签订外包审计合同,确保合同履行质量
基建工程结算项目的外包审计合同是高校与提供工程审计服务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一项契约,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和开展基建工程结算外包审计的依据。高校治理层应对外包审计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学校明确的审计要求、审计目标和必要的控制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的合同约定,并尽量使其内容具体具体,然后才能就服务范围、控制措施、审计条款、报告制度、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措施等内容与外审单位签订外包审计合同,以免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清,造成外审职员错误地理解内审的要求或错误地理解审计职员的职能和作用等失职情况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防止出现因外审职员能力水平达不到要求,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款的状况。只有有效避免合同纠纷,才能确保外包审计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留意监控方式及程度,保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外包审计合同签订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对每个外包项目一般会指派内审职员负责外包审计业务的联络、协调、监视及控制工作。在具体实施监控的过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应留意方法得当、程度适度。一方面内审职员在实施监控时,应按照双方相关约定进行,例如:施工单位首次与外审单位见面核对工程量时必须由内审职员带领前往,施工现场勘察时应有内审职员陪同查证,外审部分与施工单位之间就核算差异题目进行协商讨论时要有内审职员共同参与等;另一方面要给外审单位及外审职员留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扰或控制,充分保证他们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使其可以按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只有监控的方法和程度适当,才能既保持外审单位及职员在实质上与形式上的独立性,又可以达到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的目的。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四)加强对外审职员及其审计质量的监视,杜尽审计合谋的发生
外审职员由于不受高校的行政约束,不用担心与施工单位或其他有关职员的串通舞弊行为会给自己造成什么长期影响,因而可以对施工单位无原则地让步,并在个人收受好处后,做出损害高校利益的事情。为杜尽审计合谋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应选择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思想素质过硬、为人正直的外审职员,并规定外审职员不得私下与施工单位接触,相关外审联络、通知、陪同及协调事项都必须由内审职员负责安排,为“私下交易”等不法行为设置必要的障碍,从根本上避免此类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通过沟通协调、过程监视与控制、中间成果验收、审计成果复核等方式,从科学治理的角度监视外包项目的审计质量,通过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来分析外包审计项目的审减金额、审减率,比较其与同类外包审计项目的审减金额、审减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以防止不法现象的发生;此外,高校还可以通过公道确定审计用度的提取比例,以审减提成奖励外审单位的方式,激励外审单位及职员的工作热情,有效进步外包审计业务的质量,杜尽审计合谋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