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当局压力对CPA审计独立性的影响(2)
2016-05-27 01:00
导读:三、进步审计独立性的相关建议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治理当局压力对我国审计独立性造成了一定的。笔者以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削弱治理当局压
三、进步审计独立性的相关建议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治理当局压力对我国审计独立性造成了一定的。笔者以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削弱治理当局压力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进步审计的独立性。 (一)组建审计委员会,改变审计委托模式 我国股东大会对治理当局选聘师事务所方面的监视薄弱,造成实际上是由治理当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审查自己,并支付审计用度。在这种委托模式下,治理当局的权力很大,能对审计职员进行种种威胁。国外在上市公司中建立审计委员会的经验值得我们鉴戒:由公司董事(主要是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来承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用度等职责,并作为审计职员与治理当局之间的纽带,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范围、直接交换审计意见及探讨重大审计,以减少客户治理当局对事务所施加压力的“权力来源”。审计委员会自身独立性的题目则可通过轮换主席及加大外部独立董事的比例等加以解决。审计委员会制度在缓解治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的压力、进步审计独立性方面将会发挥重大的作用。 (二)严格表露,加强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 在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当局的冲突中,治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最大的威胁就是提出变更审计职员,而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相对不足。固然证监会已要求上市公司表露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但缺乏具体、可操纵性强的规定,现实情况也表明这种要求往往流于形式。为此,应规范和完善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表露要求,如要求上市公司对变更的性质、理由、治理当局与审计职员的分歧、近几年发表“不清洁”审计意见的情况以及潜伏的“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等进行表露。同时,应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控力度,避免表露要求流于形式。严格的表露和有力的监管将进步治理当局变更注册会计师的交易本钱,从而减轻会计师事务所承受的被“炒鱿鱼”的压力,增强其保持独立性的可能性。 (三)鼓励合并,合伙制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我国的脱钩改制工作已在事务所改革上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然而我们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应该大力发展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增强面对治理当局压力时的自我监视机制和风险意识。同时要鼓励事务所之间的合并行为,建立起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增强抵制治理当局压力、保持独立性的能力。
: [1]朱荣恩。中国证券市场独立审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陈汉文。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2001. [3]陈汉文,黄宗兰。审计独立性:一项研究[J].审计研究,2001,(4)。 [4]庄江波。我国上市公司客户压力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及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2)。 [5]曹玉俊。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00,(4)。 [6]乔旭东。处于买方市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对策[J].19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