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审计发展的探讨(2)
2016-07-10 01:11
导读:三、乡村审计发展面临的题目 (一)乡村审计的独立性不强 当前不少地方乡镇一级已经设立了负责审计的机构或职员,如有的乡镇政府设立了审计站或审
三、乡村审计发展面临的题目 (一)乡村审计的独立性不强 当前不少地方乡镇一级已经设立了负责审计的机构或职员,如有的乡镇政府设立了审计站或审计所等,对乡村财务、企事业单位实施审计。但这些农村审计机构与农村经管机构通常都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又要承担农民负担、集体资产的治理等工作,一身二任,难免顾此失彼。 (二)乡村审计的地位长期没有解决 固然乡镇审计行使监视职权,但由于不是执法机构,在审计某些单位时,经常难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查处题目,在处理某些题目上,瞻前顾后,难以长期发挥审计监视作用。固然不少省份已经陆续颁布了关于乡镇审计的实施规定,但村级审计尚无法规出台。因此,农村审计需要国家级的相关法规予以规范,以改变现状。 (三)乡村审计机构不规范 由于目前,中心、省、市三级政府关于乡村审计机构没有同一的文件规定,各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机构名称、性质、职责范围、隶属关系、职员编制、经费来源。这种机构上的不规范性,直接到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的客观公正。 (四)乡村审计职员素质偏低 从知识结构上看,乡村审计职员知识水平不高、结构单一,缺少复合性审计职员;从审计工作手段来看,尽大部分乡村审计是传统的手工查账,普及机审计对于目前乡村审计现状来说,还很远远;从对国家有政策、法律、法规及审计知识的运用来看,不能与农村经济活动的实际相结合,不能满足乡村审计的需要。因此,能够独立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审计职员只是少数。 (五)乡村审计环境较差 一是不少乡镇部分或村级干部对审计工作熟悉不高,配合不够,甚至有抵触情绪,阻挠审计;二是乡村审计横向联系过少,特别是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与公检法部分配合时,对方往往对乡村审计报告的法律效力产生怀疑;三是乡村审计执法力度弱化,处罚不规范;四是乡村审计人才匮乏,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使乡村审计工作缺乏发展的后劲。
: [1]翟福灵。村级审计[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 [2]周慎。探索、超越:现存审计发展之路[J].安徽审计,2000,(12)。 [3]李凤叫,时现。经济责任审计[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4]刘振杰。农村审计的薄弱环节[J].内部审计,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