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审计业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2)
2016-07-22 01:12
导读: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有损审计独立性。该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向同一客户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可能淡化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从而
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有损审计独立性。该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向同一客户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可能淡化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从而使会计师偏离超然独立的立场,甚至因此导致失败。虽然审计师同时提供两种服务可以获得“知识溢出效应”,但是如果因提高效率而节省的成本归事务所所有而不是转移给客户,那么,同时提供两种服务就可以为事务所带来超额利润或者经济租金。这种超额利润有可能使审计师丧失独立的立场,因为审计师可能担心坚持原则会失去这些购买非审计服务的客户,从而失去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莫茨和夏拉夫在《审计理论结构》中认为,审计师在为其客户提供管理咨询等非审计业务时,不可避免地会与对方发生经济牵连,并会从对方内部职员的角度去为公司考虑问题,这样将会严重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另外,非审计业务的发展导致审计关系模糊。基于受托责任而形成的审计,存在着委托人、被委托人与审计三者的特殊关系。委托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被审计人是受托管理财产的代理人,二者与审计人共同构成审计关系的三个主体。审计独立性的保障是以审计人独立于委托人和被审计人为前提,审计人独立于被审计人(即客户)则尤为重要。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鉴证业务时,是受托于委托人,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客户进行审计,而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客户提供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时,则直接受托于客户。“三位一体”的审计关系即被打破,尤其是在同一事务所的会计师在两种业务之间发生“角色互换”的情况下,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关系已变得模糊不清,审计独立性赖以生存的基础被动摇。
笔者比较赞同后一种观点,即非审计服务会影响审计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非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