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政府石油资金项目审计先容(2)
2016-08-03 01:01
导读:审计结论 1998年,挪威中心银行的投资回报率比基准投资组合的回报率高0.2%,1999年高1.25%,2000年高0.2%,而2001年仅高出0.02%.审计报告以为石油资金执行部分
审计结论 1998年,挪威中心银行的投资回报率比基准投资组合的回报率高0.2%,1999年高1.25%,2000年高0.2%,而2001年仅高出0.02%.审计报告以为石油资金执行部分所取得的成绩是令人满足的。1998年全年度的预期相对风险,即实际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相对于基准投资组合收益率的标准方差,一直保持在1.5%的限定范围之内。与其他国际资金治理机构执行的同类投资行为相比,治理本钱也是较低的。 审计职员还发现政府石油资金项目建立的基准投资组合对资产和货币的分布位置也予以了充分考虑。所选择的市场都功能良好、活动性强、并且有适当的和机构对其进行调控。财政部所制定的石油资金治理战略反映出其对风险和收益比例的慎重考虑。 挪威中心银行的治理和控制能力符合国际同类资金治理的实务标准。实际上,挪威中心银行正以完善的石油资金治理和控制系统与其他国际同行的做法相比,要求更为严格,严格遵循着政府所确立的指导原则,与中心银行内正使用的治理系统相匹配,并且满足挪威证监会所提出的内部控制要求。 审计职员还发现挪威中心银行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风险治理和控制系统,但在完成规定任务方面缺乏足够的专业职员,因此在股票投资和委托治理方面聘请了外部职员协助。审计结果以为提供外部服务的机构都具有必要的行业标准,都来自银行监管较为完善的国家。审计报告中以为项目治理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1998年,挪威克郎面临下滑压力,但挪威中心银行继续从市场上购买外汇,加剧了挪威克郎贬值压力;执行单位在向议会汇报石油资金在外币资金累计净值方面的真正增长情况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挪威中心银行只公布了石油资金整体的收益情况,未公布石油资金临时中转账户的绩效情况,因此无法对使用临时中转资金的效果进行评价,以及财政部应对将来石油资金收益对挪威经济的进行综合性等。
挪威审计长公署概况 挪威是世界上较早从宪法上规定审计制度的国家。早在1814年的挪威宪法中就规定,议会应任命审计长来监视检查政府公共账目。的挪威审计长公署成立于1816年,隶属议会,独立于政府和行
政治理部分,属于典型的议会制审计体制。
审计职责 审计长公署的工作任务由挪威宪法第75条、1918年制定的《政府账目审计法》以及其他议会法规、决议共同规定。主要职责包括审计中心政府账目、审计各部及其下属部分的账目、监视各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和银行的治理、监视公共财产的使用和治理、向议会报告审计结果等。此外,审计长公署还负有向政府行政部分提出建议的责任,以便促进政府治理和指导的有效性。
组织结构 审计长公署在审计长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该委员会由议会任命的5人组成,任期4年,主席由审计长担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战略性长期
工作计划、批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批准审计工作中新的法规及指南等。公署下设7个司—6个审计业务司及1个综合治理司,现有雇员450人,其中有90人在全国20个派出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类型 审计长公署从事的审计类型主要有三种:财务审计、公司控制审计和效益审计。财务审计主要针对中心政府各部及其下属部分,目的在于检查这些部分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是否按照规定对公共资产进行治理等。 由于大型国有公司的经营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状况,挪威审计长公署十分重视对国有大型企业治理情况的监视审计。公司控制型的审计主要是评价负责治理大型国有公司的政府各部是否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并且按照议会的决定和意图对这些大型公司实施治理。 效益审计是对政府治理的经济性、效任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系统分析评价。审计长公署利用效益审计手段对政府治理的特定领域进行审查,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避免浪费和低效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