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审计中的公共投资项目审计(2)
2016-10-10 01:07
导读:三、审计的结论,即审计报告 中央审计和地方审计对所选项目得出的审计意见以及检查报告初稿都要送交部门官员,以便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得到他们的认
三、审计的结论,即审计报告 中央审计和地方审计对所选项目得出的审计意见以及检查报告初稿都要送交部门官员,以便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得到他们的认可。 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审计意见进行检查。尚未解决的重要意见应考虑列入主计审计长的报告。 选择审计报告材料的指导原则: ——列出违反法规、规定或法令的案例以及其他已经给或将给公共资金带来损失的案例; ——系统不太重要的违规问题,这些问题表明财务控制或行政管理中存在共同缺陷。它们可以系统检查的方式进行正确评论。如果政府已采取充分的补救措施,则无需再提建议; ——判断违纪总是或造成损失的案例的重要性时应考虑工程规模的大小和工程实施的条件; ——对被告有利的已判决的案例不予提及; ——通常不报告过去的案例。 在起草审计报告时,最重要的准则就是让事实说话。采取客观的评价方式,用事实和数据精心编制审计报告。 报告的显著特点应该是准确、明晰、目的明确。 联邦政府的审计报告由主计审计长提交给印度总统再由总统转交议会。邦政府的审计报告应提交给邦首席部门,再由他转交邦立法机构。 议会的公共账目委员会或邦的立法机构将对联邦政府或邦政府的账目审计报告加以审计。 公共账目委员会对有关的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并在报告定稿之前收集必要的口头证据和信息,同时提出建议。主计审计长及其下属官员将在各个阶段协助该委员会。 公共账目委员会将他们的报告提交给立法机构。这份报告包括它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及采取行动的建议。 有关部门根据建议,采取改进措施,并在规定时间里提交一份关于采纳公共账目委员会建议措施的报告。 审计评议意见和所发现的问题给执行机构提供了反馈信息并帮助他们纠正程序中的错误,提高系统的效益和经济性。有选择地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对克服项目实施和计划体系中的不足之处起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