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2)
2016-10-12 01:20
导读:三、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的初步设想 一个组织如何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要由这个组织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来决定。不同的组织,由于各自的
三、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的初步设想 一个组织如何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要由这个组织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来决定。不同的组织,由于各自的特点不同,治理的侧重点不同,面临的具体情况也各不相同,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的具体形式也应当不同。同一组织的内部审计听证制度,也需要经过实践检验逐步修订完善。因而,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没有同一模式。笔者仅就内部审计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建设提出如下初步设想。 听证的依据。内部审计听证的依据应当是有关听证和内部审计的法规以及组织内部的规章。由于内部审计听证有“内部性”特征,组织内部的审计规章是其直接依据。 听证的范围。内部审计听证是组织的决策层对组织实施有效控制的环节。原则上讲,凡是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终结、治理决策层以为需要进行听证的审计事项,都应当进行听证。但审计方与被审计方熟悉一致、治理决策层以为情况清楚而不需要进行听证的审计事项,也可以不进行听证。根据简约性原则,内部审计听证的告知程序应尽量简化,可以采取简易书面告知或口头告知。 听证参加人的确定及其权利保障。内部审计听证的三方是当然的听证参加人。组织的决策层可视审计事项的情况派代表参加并主持听证会,审计方由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和该事项的审计组长参加,被审计方由该机构的负责人(责任审计为经济责任人)和被审计事项主管人参加。根据审计事项的涉及面情况,决策层也可以决定组织的其他机构的代表和职员参加。在坚持保密原则的条件下,对于审计可在组织内部公然的听证事项,则可答应组织内其他有关职员参加旁听;假如决策层以为听证事项对外公然对组织比较有利,则可决定对公然举行,答应旁听和新闻媒体报道。内部审计听证制度应对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在参加人的回避、质询、辩论、解答、时间运用等方面要有具体规定。 听证会程序。一般来讲,内部审计听证会的程序包括以下内容:主持人公布内部审计听证会开始;主持人公布案由并先容参加审计听证会的主持人、记录人、审计方和被审计方以及其他参加人;主持人公布内部审计听证会的纪律和应留意的事项;主持人告知审计方和被审计方参加人有申请记录人回避的权利,并询问审计方和被审计方参加人是否申请回避;审计方参加人先容审计情况,提出被审计方存在的事实、证据、处理建议及其依据;被审计方参加人进行陈述、申辩;在主持人答应下,双方进行质证、辩论;双方作最后陈述;记录人将所作的笔录交听证双方当场确认并签字;主持人公布内部审计听证会结束。 听证结果的处理。组织的决策层根据听证主持人的通报并调阅听证会记录、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档案材料,经综合后,应对听证的审计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审计方和被审计方。双方如有异议,可进行书面或口头反映,但必须执行决策层的决定。听证会记录和治理决策层的决定文件应当回进审计档案。 总之,建立内部审计听证制度,审计方与被审计方可以将对内部审计的一切意见表达出来,双方同等交流,利于决策层认清事实、是非分明。这样,就理顺了内部审计各方的关系,减少了内部审计给组织带来的负面,促使组织不断进步治理水平,使内部审计的控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