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运用的再认识(2)
2017-02-12 01:36
导读: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相互关联。审计风险的高低往往取决于重要性的判断,而重要性的确定又常常依赖于对审计风险的评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相互关联。审计风险的高低往往取决于重要性的判断,而重要性的确定又常常依赖于对审计风险的评估,两者互为条件。 (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联关系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1221号第11条)把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描述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 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而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成反向关系。这里的重要性是指实际重要性,这里的审计风险是指终极风险。即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低,从而较大的错、漏报对其判断或决策影响不大,实际重要性水平为高,审计人员所面临的终极水平就低,反之亦然。 从审计人员角度而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有可能成正向关系。这里的重要性水平为估计重要性,这里的审计风险依然指终极风险。当审计人员所估计的重要性与实际重要性相差不大时,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关系如前所述;当估计重要性水平严重偏离实际重要性水平时,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越高(也即偏离越多),审计人员所面临的终极风险就越大,因为把原本是重大的错报或漏报认定为不重大。相反,重要性水平确定得越低,审计人员所面临的终极风险相对越低,因为此时多花的审计成本可能已经查出了正常情况下由于确定低水平重要性而查不出的那部分错报或漏报。 (二)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相互作用 重要性是决定审计风险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水平的确定,但在一定程度上,审计风险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在现代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中,重要性水平对审计风险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一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会影响审计风险;二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检查风险高,则重要性水平就会计划或估计得低一些。如果检查风险低,则重要性水平就会高。总之,在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考虑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一是从重要性确定的角度考虑审计风险,二是从审计风险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的确定。《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了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的重要因素,其中第3款就是考虑“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评估的结果”,如果内部控制越差,评估的审计风险越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应越低;反之,如果内部控制行之有效,审计风险综合评估水平较低,则重要性水平可以确定得高一些。只有考虑这两方面才会更加深入地理解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从而指导我们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工作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