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2)
2017-07-03 01:09
导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达,内部审计成为拥有很大自主权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高层次的监视作用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与内部审计制度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达,内部审计成为拥有很大自主权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高层次的监视作用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与内部审计制度尚存的缺陷产生了很大的矛盾,通过分析内部审计制度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思路,以抛砖引玉:
一、观念革新
首先,领导人应该转变观念,重新熟悉内审职能,内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评价的审计调查,及时向企业总决策层反馈信息,增强决策者的判定性和决策的可执行性。企业的党政领导必须明确企业内部审计是围绕企业经营目标开展工作的,并视内部审计为企业运行的“监控处”,以完善企业经营治理的“预警系统”,借助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保证体系。其次,企业内部审计职员应重新熟悉内部职能,内审工作目标必须与本企业经营目标协调,打破原有“双向领导”的束缚,内审职员只有单一服务对象即企业的决策层,单一的工作目标即企业的生存和。最后,各部分重新熟悉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和作用,支持内审职员的工作,创造积极的内审环境,向内审职员提供所需信息,为内审职员减轻压力。
二、革新
内审工作应该突破单一、事后审计的传统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其上风,从传统的事后审计转移到事前、事中审计上来,既要对企业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重点投资项目及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购销业务实行事前审计,又要监视、评价有关可行性资料、预算及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公道性、正当性、有效性,及时反馈信息防止失误。另一方面,通过全过程的控制,通过微观审计,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帮助企业建立各项
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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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构设置革新
原有体制下,内审机构隶属于企业经营者,而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其独立地位,不能有效地为所有者服务,监视企业的经营治理,使内审职能不能充分发挥。调整和理顺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是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关键所在。企业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委托代理”机制,而内审机构在审计中发现题目,特别是重大题目或涉及到有关领导人的题目,有权越级向董事长或总裁报告,即对企业所有者负责,这样查处的题目才能及时解决,当好领导的高级顾问,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视、促进职能。
四、配套
内审制度缓慢的另一原因就是法律不健全。众所周知,社会中的经济行为是靠法律规范和制约的,法律法规的健全不单能使内审职员的行为得以规范,而且可使内审职员根据法律规避风险,摆脱无关责任,更好地工作。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控告审计职员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西方国家都在根据不断发生的新情况完善有关法律,何况我国内审作为新鲜事物的引进,必将为我国国情不断冲撞和磨擦,终极的弥合需要一个过程。这期间除了要求我们根据不断发生的题目制定反映我国国情的有关内审方面的法令法规外,还要求我们鉴戒国外先进经验。
五、进步内审职员素质
当前的紧迫任务是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尽快
培训新的高素质的内审人才。首先,应在任用、培训、定岗、升迁等题目上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不能将一些裁减职员随意安放在审计岗位上;其次,重视包括专业在内的各相关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内部审计职员具有广泛的知识,以利于内审职员进步处理不同类型题目的能力,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因此,我国的内部审计应成为通晓多学科知识、多技能的审计人才的集聚地,成为企业培养和输送高级治理人才的首选岗位,可以说内部审计职员素质是开展高层次审计监视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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