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资金审计应突出效益性(2)
2017-08-04 05:08
导读:2.健全审计法规体系,为环保资金效益审计提供依据。政府部分尽快制定出政府审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负有责任的规范性法规,使环保资金效益审计工作有
2.健全审计法规体系,为环保资金效益审计提供依据。政府部分尽快制定出政府审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负有责任的规范性法规,使环保资金效益审计工作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各地政府已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环保资金效益审计的具体实践来看:
近年来,审计部分不断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努力进行效益审计的探索,2006年由审计署同一组织的22个项目中,效益审计项目有14个,占64%;效益审计项目的工作量更是占到总工作量的81%。“青躲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就是效益审计在环保资金审计方面的一个成功探索。如何突破以往对环保资金审计仅仅停留在资金上的局限性,笔者以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突破:
1.确定效益审计的重点,注重效益评价。现在的审计不能只是就资金论资金,不仅仅将目光放在财务核算上,更需要的是效益评价与治理建议。例如环保部分监察支队人力有限,面对众多排污企业,进行实时监管难免力不从心,近年来环保部分每年都投进大量资金用于环保能力建设,试图通过建立远程监控系统、预警系统等方法来对企业排污情况实施监控。但从实际运行状况看,有些效果并不理想,这些设备不仅建设及运行本钱高,而且一些排污企业在环保部分设立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口外另挖排污口偷偷排污,使得环保部分上千万元的投进形同虚设。审计职员可从环保资金效益的角度,提出在当前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尚不强的情况下,对有限的环保资金,如何更好地发挥资金的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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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注重两个结合。除了常规财务收支审计外,环保资金效益审计还应留意二个结合,一方面,应将审查征收业务与财务治理相结合,在检查财务资料时,必须关注征收台账、征收档案。要将检查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污染总量控制、环境监测数据抽查等同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对排污费有一个全面熟悉,才能从根本上找出征收环节存在的题目。另一方面,应将审查环保资金使用与治污成效相结合,光看环保部分、财政部分的资金安排与计划不能将排污费落到实处,还必须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延伸调查,特别是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效。重点关注项目竣工投进运营后,是否达到设计能力或环境治理标准,是否造成损失浪费;对项目投产后的实际产量、本钱、质量进行核实,并与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实际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审查是否存在重视执行期治理,轻视项目后期治理,影响效益发挥的题目;审查有无因立项不准、治理不善、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项目投资失败,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