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2)
2017-08-05 05:11
导读: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规范教育系统财务治理形成了较为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同时也改变了教育系统的内部财
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规范教育系统财务治理形成了较为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同时也改变了教育系统的内部财务治理方式、和目标,从而使整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加快走向内部审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条件。展看未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熟悉和把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一)审计工作将呈现出新特点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教育系统的全面推行,适应教育系统内部财务治理新的要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将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并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然要求加强预算治理,而加强预算治理就必然是一个从编制、执行到结果全过程的监视和评价。这就要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既不能只重视事前和事中审计监视、忽视事后审计评价,也不能只重视事后审计评价而忽视事前和事中审计监视。要促进和改善预算治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就要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并重,对预算治理实行全过程的审计监视与评价。 二是审计评价将呈上升趋势,审计监视将更加突出重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外部加大了对教育系统内部财务行为的监视力度,相对减轻了内部审计监视的工作压力,而对促进进步经费使用效益的内部治理要求显得更为迫切。在此条件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职能并不仅仅表现在审计监视上,而更多的是要加强审计评价。因此,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将是不断增强评价职能,审计评价工作量将随之不断加大;审计监视工作面会相对缩小,但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是非传统财务领域的审计活动将逐步增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由于规范教育系统内部财务治理外部制约机制的形成与完善,而内部审计在传统财务领域的工作将相对减少,由此能腾出相当一部分审计资源用于非财务领域,使非财务领域的审计活动日益增加,这也是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 四是对审计职员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条件下,系统内部审计要全面履行监视与评价职能,必然要求审计职员要有较高的素质、业务技能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否则将难以胜任。 (二)审计将不断接近内部审计的要求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将日渐显现它“促进治理、进步效益”的本质特征,审计的内容将越来越接近现代内部审计的要求: 首先,要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积极探索治理审计。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规范有序的内部治理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条件。因此,要通过对单位内部为保护资产完整、保证遵循国家法规、进步内部运行和办学效率与效果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进行检查,并且不仅仅局限于对有关财务信息的控制措施的检查,而是对涉及单位活动的各个方面的内部治理制度和运行程序实施审计,及时地提出改进内部控制、促进内部治理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严格执行,同时促进内部整体治理水平的进步。 第二,要更加重视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的效益审计。过往在以资金使用正当性为财务治理目标的环境中,内部审计相应地是以合规、正当性检查为重点。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条件下,财政监视力度大大增强,教育系统内部财务治理中的违规违法将得到有效遏制,财务治理的目标将是如何进步预算编制质量、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好的效益。因此,内部审计的重点和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加强对单位内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进行监视,对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第三,要积极探索经营治理风险审计。在市场条件下,教育系统内部的经营治理难度增加,各种经营风险加大。如:一些高校在办学规模扩大、硬件设施不配套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张罗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有的学校把暂时沉积的资金,用于资本市场运作,进行投资活动;还有的学校为了多张罗经费,甚至不顾国家收费政策的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在这些经营活动中,都包含着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办学正常运行的风险因素。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应当更多地关注这些领域,积极探索经营治理风险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努力为防范教育系统的经济风险服务。 第四,要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国家预算在基层严格地得到执行,并取得良好的效益或效果。身处教育系统内部治理第一线的领导干部,其经济责任履行的情况决定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效果。因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固然强化了教育系统外部的财政监视,但外部监视替换不了内部治理,这并不能减轻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取得预期的效果,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经济责任意识,遵纪遵法、廉洁自律,自觉履行任期经济责任,使有限的教育资金取得更大办学效益和效果。 (三)审计方式将不断创新和变化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呈现新的特点: 1、广泛信息技术,将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主要手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教育系统的预算治理已应用远程技术,进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在财政部分、主管部分和预算单位之间实现实时控制与信息沟通;同时也推动了预算单位财务电算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
校园网在内部治理中的应用日益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也必然要应用机技术,进而依托网络信息系统实施审计。因此,广泛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将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主要手段。 2、查账与非查账方式相结合,将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模式。一方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务治理变化很大,但会计核算基本没变,实施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效益审计时,还必须在查账的基础上,对有关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和跟踪检查。另一方面,由于内部审计领域不断拓宽,除了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财务审计仍然需要查账外,很多非财务领域的审计,需要大量地应用非查账方式获取有关信息和审计证据。 3、形式灵活多样、程序更加规范,将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必然趋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随着审计领域的不断拓宽,内部审计的实施形式将更具灵活性和多样性,审计程序要更加规范。如:近年开展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收费专项审计等实施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同时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以保证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今后要大力开展的内部控制审计、效益审计、治理风险审计等,都应选择合适的审计方式,建立规范的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