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审计风险及防范对策(2)
2017-08-12 02:57
导读:(五)风险内在的可控性。固然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审计职员可以发现它、熟悉它,把握其规律,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有效
(五)风险内在的可控性。固然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审计职员可以发现它、熟悉它,把握其规律,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审计,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往抑制、降低或控制它。
(六)风险控制的艰巨性。国家审计风险源,分布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双方。审计主体倘若对法律法规熟悉理解不充分,用法执法不到位,审计依据和审计取证稍有偏差,均有可能引发审计风险。所以,审计主体必须在审计程序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上布控设防,压缩战线,由于战线越长意味着风险越大,这就是说,审计职员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审计风险;审计客体假如提供了存在着瞒报、漏报等虚假信息的资料,审计职员尽管是在不知情的条件下,据此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但同样会引发审计风险;再加之每个审计项目都存在着固有的风险。因此,审计风险的成因繁多、错综复杂,尤其是审计客体方面因素引发的风险更难以控制,这就决定了风险控制异常艰巨。
三、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
现阶段形成国家审计风险的因素很多,大体可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