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审计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2)
2017-08-14 05:51
导读:三、完善审计收费制度,进步审计独立性的思路与对策 1 通过第三方参与,改变现有审计用度支付方式。 现有审计收费制度的一个弊端就是审计用度的支
三、完善审计收费制度,进步审计独立性的思路与对策 1 通过第三方参与,改变现有审计用度支付方式。 现有审计收费制度的一个弊端就是审计用度的支付方式。现有审计收费支付方式的题目集中在审计单位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用度的题目上。鉴于我国现在还不具备由审计报告使用者支付审计用度的条件,因而笔者以为应该在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加进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2]考虑到造成现有方式出现题目的原因,这个机构必须要保证两条标准:(1)与双方单位均无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2)机构本身能够保证公正性。 通过这两条标准我们可以看出,只有政府部分才能严格保证以上标准。因而应由政府的财政部分负责设立该机构,该机构应隶属于财政部分或者审计部分。加进这一中立机构后,在审计用度的支付流程中加进第三方这一环节,使审计用度在审计工作开始前由被审计单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审计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钳制。并且由第三方负责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从第三方处收取审计用度。这样则在现有制度下最大程度地切断了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经济联系。从而达到进步审计独立性的目的。 2 制定公道的审计收费标准,建设大型审计单位。 我国的审计市场存在题目主要是由于供需不平衡引起的,主要表现在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很多,这些事务所在数目上使我国的审计市场的供给远远大于需求。[3]按照市场,当供给大于需求时,审计服务的均衡价格势必会下降。因此要确保审计收费的数额,必须使供需达到平衡。 从短期来看,由国家制定审计收费的最低标准,通过法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遵守,并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正当的的价格竞争。从收费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过低以及价格竞争进行控制,尽量切断注册会计师与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因此,我们以为给审计服务定价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即客户规模、客户业务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自身特征、所处的宏观环境等。同时把地方收费标准下放给地方的注册会计师协会这样比较了解审计市场和审计本钱制定的机构组织。 从长期来看,供求市场的不平衡题目必须得到调整。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总体上存在着规模较小,执业质量不高,人才难以引进,风险抵御能力差和审计水平参差不齐的题目。因而,有必要通过合并改组等方式,将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改组形成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首先,从经济利益角度看,一方面,合并后的大会计师事务所承受治理当局压力的能力比较强,即使被解聘其损失也相对较小,这有利于其保持独立性;[2]另一方面,大会计师事务所更注重长期发展,更在乎自身的声誉,因此他们往往会选择保持自身独立性以进步声誉。其次,从法律责任角度看,一旦受到法律制裁,大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会支付更多的赔偿。再次,从行业监管角度看,合并后的大事务所更轻易受到关注,监管部分会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因此他们不敢轻易放弃独立性。 3 加强审计市场监管力度 在对行业内部进行整合治理的同时,在行业外部,为了保证改组的效果以及行业运行的正规公道,政府监管力度也必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低价竞争也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监管和执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题目。因此,更加应该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审计市场监管力度主要通过两个途径:首先,要从行业内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一是要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身份和权限,即要提供立法赋予其相应的职责与权限。二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应加强行业自律。其次,要在行业外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一方面要转变政府管制方式。由于政府管制方式缺乏灵活性与效率,极易产生政府“寻租”和官僚现象等弊端,另一方面要严格处罚超低价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对注册会计师造假的处罚提得比较多,而忽视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而且低价收费的行为很轻易造成注册会计师的造假,因此,应对没有遵守职业道德而超低价收费的事务所加大处罚力度,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各地注协应监视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最低收费标准,实行最低限价标准,严禁各事务所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以增强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 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强化审计收费信息的表露要求也是规范审计收费行为的有效。[1]固然证监会颁布的第六号信息表露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具体表露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独立董事对这一决策程序的相应意见,并根据支付用度的性质和所属年度分别表露支付情况,但实际上很多公司的表露很不完整、不规范,只是含糊公布一个数据。因此,应加大对审计收费表露制度的监管,加强不规范表露的惩罚力度。[3]另外,事务所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的收费应分别表露,以避免非审计业务收进过大而造成对独立性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