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绩效审计对策探讨(2)
2017-08-15 01:08
导读:(3)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内容难以固定。 绩效审计中最大难题就是难以找到合适的衡量、评价效益好坏的评价体系。经济活动的效益既有经济效
(3)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内容难以固定。
绩效审计中最大难题就是难以找到合适的衡量、评价效益好坏的评价体系。经济活动的效益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衡量可以运用价值指标,而社会效益无法量化,需运用定性标准,这就需要分析各个被审单位或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此来进行综合评定。因此,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给绩效审计出具客观性评价意见造成了困难。同时,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不同的项目之间,由于功能、性质的不同而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公共支出项目,从区域到规模、类别均有不同,如生态环境的治理,
水利工程项目等,难以在短期内见到可以用数字描述的效益,这使得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结论时顾虑重重,从而在每一次审计时,审计人员都要针对不同的内容分别就审计范围、审计证据收集、审计标准选择等进行仔细严密的斟酌。
(4)财务审计工作量比重过大,没有现成的绩效审计操作模式可借鉴。
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人大量存在,审计部门每年都要揭露大量的违纪行为,揭露舞弊和反腐败仍是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意味着审计部门不得不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财务审计中去,财务审计的工作量在整个审计中比重过大,从而影响了绩效审计的投入,绩效审计往往因投入不足而难以有效开展。另一方面,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都是通过会计等信息资料的收集,对某一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定,做出客观评价。但在审计目的、重点、方法以及具体操作要求方面二者又都不相同。由于绩效审计具有综合性强、层次高和审计方法复杂等特点,加上开展绩效审计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还比较缺乏,因此还没有一个成熟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绩效审计模式可以借鉴,导致目前很难全面开展绩效审计。
(5)未建立相应的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事后审计”的监督程序,令绩效审计“只开花不结果”。就以与绩效审计有许多类似的经济责任审计来说,按规定应在责任人旧岗位离任之前对之实施审计,可实际上许多地方的组织部门出于各种目的,往往采取先调任后审计。这样,即便你审计部门查出些问题,人家那边责任人早己撤离。再以绩效审计为例,本届政府领导的决策层对自己决策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非一无所知,故而其不可能主动派审计机关对自己的失误进行清算,即便需要,决策层也往往只会拿那些早已“撤离干净”的上届政府开刀,若这种事后监督的执法程序不改善,即便是绩效审计开展得再好,也只会是白费人力与物力。
3改进我国绩效审计的对策
(1)建立健全绩效审计的法规体系,明确绩效审计法律权限。
绩效审计法规体系主要由宪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当前,我国尚不具备修改《宪法》的时机和条件,在新《审计法》已经修订重新公布的情况下,首先应考虑在新《审计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绩效审计的概念、标准、实施范围等内容,明确国家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法律权限;其次,在总结我国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的做法,制定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一般准则和现场操作指南,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以指导审计人员科学有效地开展绩效审计工作。 (2)理顺绩效审计的内容。
我国近期绩效审计的内容应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型及合规性审计。从国外绩效审计发展来看,合规性审计是多数国家绩效审计的内容之一,但不是这些国家开展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和关注重点。相反,在我国经济活动中,由于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等问题,作为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合规性审计仍然是我国绩效审计的一项主要内容。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3)加强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