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2)
2017-08-21 01:18
导读:总之,。注册师应该运用专业判定对实际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过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终极降低审计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
总之,。注册师应该运用专业判定对实际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过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终极降低审计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1221号第11条把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描述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这种反向关系。 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假如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
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如何理解这个关系呢?举例说明一下他们的关系。例如:重要性水平为8000元时的审计风险就比5000元时的审计风险要低。由于假如重要性水平是8000元,则意味着低于5000元错报与漏报不会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定。注册会计师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处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假如重要性水平是5000元,则金额在5000元到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定,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查处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显然,查出所有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要比查处所有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的风险低。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重要性水平是那种形式的水平呢?很多学者都以为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即他们以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是呈反向关系的。笔者以为审计重要性水平的表现形式与审计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有着对应的关系。即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假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计划或评价审计结果阶段所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越低,那么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就越低,既审计的风险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反之,则相反。而终极审计工作完成后所承受的实际审计风险则取决于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与实际重要性的偏离程度,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是水平计划或估计的高了,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本身本来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有所减少,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增加了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二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计划或估计的低了,就意味采取更为谨慎的审计谋略,执行更具体的审计程序, 从而增加查处错报与漏报的可能性,降低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但这会加大审计本钱。所以笔者以为审计准则里的重要性水平指的不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是计划或估计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指的不是终极接受的审计风险。而是由于采用更高或更低的重要性水平,所导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不能查出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的大小,即出错的概率。实际上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实际的项目审计风险只是能够定性而不能定量的,假如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是实际的审计风险,将会使这种关系的描述失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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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相互作用
由于审计工作固有的限制,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而重要性水平则是抽样审计下的产物。在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中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一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假如注册会计师以为检查风险高,则重要性水平就会计划或估计的低一些,假如检查风险低,则重要性水平就会高。二是 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会影响审计风险。总之在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考虑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一是从重要性的确定角度考虑审计风险,二是从审计风险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只有考虑这两方面才会更加深进的理解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从而指导我们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工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