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研究(2)
2017-08-22 02:17
导读:二、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思考 1.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假如不是特别紧急情况的需要和遇重大体制改革,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制度》规
二、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思考 1.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假如不是特别紧急情况的需要和遇重大体制改革,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制度》规定,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均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由于,从客观上来讲,除特殊情况外,是有足够的时间和气力做到先审计后离任,也可避免领导干部岗位变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升后带来的负面发生。 2.离任审计与人事、纪检部分考核及全面审计相结合。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与人事、纪检部分考核及全面审计相结合。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提升,上级党委事前会有决定,在指派人事、纪检部分对其进行考察和考核的同时,组织内审组对其单位进行审计,人事、纪检、内审积极协调配合,通过个别谈话、开座谈会、***测评,以及查账、调阅会议记录、查看有关制度规定及资料等,全面了解单位及领导干部的相关情况。离任审计与人事、纪检部分考核相结合,能够避免重复劳动,能更加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离任干部及单位的情况。 3.离任审计应突出重点。离任审计时不应像全面审计那样面面周到,应突出重点,最主要的是能够对领导干部在职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关于离任审计的对象,重点应放在单位“一把手”上。 4.离任审计应建立的评价标准。为了使离任审计后能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离任审计应建立一个比较具体、便于操纵、科学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可根据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分一、二、三级或优秀、合格、差三个等级标准,凡执行法规好,监管有力,工作无失误,作出了突出成效等的评为一级(或优秀);凡执行法规制度较好,工作有成效,无重大失误等的评为二级(或)合格;凡执行法规制度不好,工作成效不佳,造成较大损失等的评为三级(或差)。如离任审计与人事、纪检部分考核相结合作出评价的,可重点对其工作创新、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工作失误及行使人权、财权、物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进步离任审计工作质量。离任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离任领导干部作出的评价是否全面、客观、公正。因此,必须从多方面考虑进步离任审计工作质量。一是选派事业心、责任心特别强,作风正派、公正,业务熟练,有较高能力和文字功底的内审职员进行离任审计。二是采取多种相结合进行审计,不仅是查账簿、资料,还要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进行***测评全面了解情况;不仅是查账簿,还要查阅会议记录、工作、监管报告、制度规定等。三是“平战”结合,留意平时审计资料的积累和情况把握,离任审计时对重点题目、重点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四是突出重点,切忌面面周到。五是处理好各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