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效益审计的理性思考(2)
2017-08-23 06:20
导读:可见,效益审计不一定都是关于投进和产出的经济效益的比较、评价,也包括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换言之,效益审计的很多情形是非货币化效益,如社会
可见,效益审计不一定都是关于投进和产出的经济效益的比较、评价,也包括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换言之,效益审计的很多情形是非货币化效益,如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生态效益等。在开展效益审计时应具体题目具体对待,不可先进为主、作茧自缚。
4 从审计的一般理论看,效益审计实务中存在着误区
正确熟悉审计的本质和职能、审计目标的确定原则等一般理论题目对审计实践活动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目前开展效益审计试点工作和探索活动的指导作用更为明显和突出。
关于审计的本质属性和职能,学术界有不同的熟悉和表达。美国学会(AAA)将审计的概念描述为“为确定关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和所制定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对这种结论有关的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定,并将结果传达给利害关系人的有组织的活动”。笔者以为,这一定义揭示了审计的本质属性——信息确认活动,其逻辑结构包括以下三个要点:一是关于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受托代理人的认定)预先存在;二是关于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标准预先制定(法定或委托人与受托代理人共同约定);三是审计职员在前二项的基础上产生并传递经评定的结果(即信息确认情况)。实际上,这一概念也揭示了审计活动的基本构架,即审计取证、审计依据、审计报告三要素,三者不可缺一,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审计。所谓职能,是指人和事物应有的作用,审计的职能也就是审计应有的功能,也是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通常而言,表现为监视、评价、鉴证三种形式。在具体审计实务中,监视、评价、鉴证三种职能孰轻孰重,则因时因事因审计主体的不同而略有差异,终极表现在审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上。
审计目标是在一定的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看达到的境地或终极结果。审计目标的确定,主要受审计对象的制约,同时也与审计的本质属性与职能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密切相关,是这三种因素相互作用并取得平衡的结果。在审计实务中,由于对审计目标的因素及相互关系不能正确把握,在确定与表达效益审计目标时存在以下误区: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4.1 把评价目标神秘化,实践中凭感觉
实际上,每一个效益审计项目都是针对事先确定的目标进行评价的,目标不同,评价也不同,评价的具体形式就会随之不同。而这个事先确定的目标都是非常明确的(
述职报告、项目任务书、
结题报告等),评价就是根据收集的证据,针对目标确认差异得出结论而已,因此评价本身也是明确的。比如计划是否完成,预期的目标和效果是否达到等,都是效益审计中常见的目标。在一个具体效益审计项目中,这些目标会分解得非常具体,评价时只需针对具体目标得出结论,而不是所有的评价都需要直接回答“效果(效益)好还是差”或者“效率是高还是低”等概括性的题目。
4.2 评价效益一定要用复杂的量化指标
事实上,评价中需不需要相应的量化指标取决于审计对象的特征。借助一些指标来和说明情况,只是一种工具或者方式,需要用的时候则用,不需要用的时候就不用。从评价形式上讲,有时用一定的量化指标更轻易说明题目;而在有些情况下,用描述性的表达方式反而更好。效益审计的评价与审计项目的特点紧密相关,过分夸大复杂的量化指标在效益审计评价中的作用,只能混淆人们对效益审计的熟悉。
4.3 没有同一的评价效益的标准就不能搞好效益审计
存在同一的评价效益的标准,无疑可以进步效益审计的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但是,由于效益审计对象的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任性和效果性的标准是难以通过法规事先、具体明确的。即使存在这样一个同一的评价标准或鉴戒国外相关标准,也需要审计职员酌情选用,才能保障审计的工作效果。显然,试图套用法定的“一***”式的
评价指标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先有实践、后有”的一般熟悉。实际上,审计职员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在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法规、文件的基础上,可以就衡量效益的标准题目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