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责任审计初探(2)
2017-08-24 01:08
导读:三、政府责任的审计监视与评价 (一)政府审计的现状 ,我国开展的政府审计主要为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政府受托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的考核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监视与评价 (一)政府审计的现状 ,我国开展的政府审计主要为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政府受托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的考核由财务财政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共同实行监视和控制,政府的受托公共财物责任与政府财务审计对应,受托治理责任与政府绩效审计对应。其中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对受托责任的深进考核方式,能够对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起到监视和控制作用[3],推动政府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服务,为社会的发展而工作。 (二)政府责任审计的概念 现在的政府审计不仅夸大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正当性,同时夸大政府履行其责任的性、效任性和效果性,但是单一的财政财务审计或者政府绩效审计都不能适应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够实现对政府及其公务职员履行责任的有效监视。政府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结合,政府责任是政府绩效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的终极目标。政府审计通过履行其审计职责来发挥作用,责任是审计必须关注的对象,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都是面向政府责任的监视行为[4]. 我们根据政府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对政府责任审计进行如下界定:政府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职员接受委托或者根据授权,依法对政府部分及其公务职员强制进行的审查,通过对反映其权力使用与职能实现结果的经济及其非经济活动资料的审查,终极对其承担责任的履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政府责任审计的作用是对政府肩负的公共受托治理责任的有效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鉴证。政府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监视和控制政府履行职责的状况,促进其良性运转;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重大变动提供依据。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 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是对政府部分及其公务职员承担的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一个结论性的意见,这就需要在把握审计评价原则的基础上,地、恰当地建立责任评价标准。 1.把握审计评价原则 审计评价的结论是各界关注的焦点,要使审计评价的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就要正确把握审计评价的原则。结合我国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特点和实际,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责权对立同一原则,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之间有着严格的对立同一关系,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首先是对立的关系,同时政府的责任又是由于政府享有的权力才产生的,评价时要留意权力和责任的对应性;(2)客观性原则,是指对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的依据和结论应该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判定是否有效履行其责任;(3)目的性原则,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首要关注的是政府部分制定的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评价必须围绕一定的目的进行;(4)重要性原则,政府责任审计的范围广,要求明确哪些事项对责任的履行有重要,突出评价重点;(5)正当性原则,要求评价的责任是符合国家宪法、审计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2.建立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政府责任审计要和财政财务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相结合,本文特综合财政财务审计评价标准和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从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个方面建立政府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非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可采用是非标准,评价政府是否恰当执行政策法规,执行结果是否产生了好的效果。 对政府责任进行审计评价时,由于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广,涉及面宽,复杂多样,难以确定一个同一的审计评价标准,同时也很难形成一套具有普遍意义的
评价指标体系,总体上可分为定量和定性指标。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具有可计量性,对经济责任的评价可运用定量指标,对于非经济责任难以量化,一般可采用定性指标,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或者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政府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的综合运用,其基本目标是审查评价政府活动的正当性、合规性、真实性、经济性、效任性和效果性,在此基础上,全面评价政府的治理水平。 3.确保政府责任审计的实施 对政府责任的审计不仅仅要对政府活动进行监视、控制、评价,提出审计意见,确保政府责任审计达到预期的目的。从实施政府责任审计的现状,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1)审计机关只能对审计出的进行定性或作出相关的处理处罚,不能根除每年审查出的违法违规题目的深层次原因,这就需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执法措施,确保审计执行的效果;(2)目前传统的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不符合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应该改变现有的审计模式,充分实现审计的独立性,以保证有效发挥审计工作的监视作用;(3)当前我国审计职员的综合素质不强,知识结构单一,需要加强多方面专业
培训以及招收各种专业人才,培养一支适应性强、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审计人才队伍;(4)审计“关口”应该前移,主要夸大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有利于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审计机关要特别注重对任中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责任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