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审计盲区探析(2)
2017-08-24 01:14
导读:消除审计盲区的几点措施 1. 针对审计中出现的盲区,注册师审计国债回购业务时应该采用延伸审计法的审计策略 (1)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
消除审计盲区的几点措施 1. 针对审计中出现的盲区,注册师审计国债回购业务时应该采用延伸审计法的审计策略 (1)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加强内控检查。由于挪用客户国债绕开了财务的监管,就不能单从财务的角度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进行评价。应检查证券公司的三道业务监控防线是否能够有效的施行。第一道防线,重要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在国债回购的操作上是否施行;第二道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监督,在国债回购环节上的实施情况 ; 第三道防线,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项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岗位全面实施监控、检查和反馈的施行情况。 (2)通过证券公司的柜台管理系统检查挪用国债记录。注册会计师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部门,在公司人员的协助下以超级管理员的身份进入营业部的柜台管理系统,通过股份管理展开国债回购标准券查询,可以清晰地看到相应的资金账号、股东姓名、标准券类别、可用标准券数、虚存数目、交易所等等。如显示有虚存数目,就说明有挪用标准券的可能 ; 进一步查证,进入资金股份流水明细便能清楚地了解到何时、以何资金账号、何股东代码标准券存入。一般情况下如有实物券,系统会按设定的标准券折算比率出相应的标准券,无须作标准券存入。如要查证标准券的存入原因,就应该由营业部有关负责人提供加入标准券的依据,从而便可揭开挪用国债的面纱,使其盲点暴露。无论哪种方式挪用国债总会在历史资金股份流水明细留下记录,从而就可依次查证挪用资金的手法,跟踪其去向。 2. 加强证券公司管理,使国债回购业务良性 要限制挪用国债的事情发生,应从加强管理上入手。要杜绝挪用国债的事情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上述弊端,维持证券市场秩序,就应该从制度上加以改变。 (1)加强计算机监控系统(总部管理系统)。总部管理系统在早几年已有许多证券公司启用,即总部的信息中心将营业部的数据采集,这一系统功能模块已经不断在完善,证券公司的信息中心对各营业部的交易数据已经实行即时采集,或当天交易期后采集。在公司的信息系统能够及时获得营业部数据的情况下,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实现对营业部的及时监控,如果能在某些风险严重的业务上设置预警,就能使这一功能发生作用。当营业部出现透券或个别客户账上出现透券,在总部管理系统就应有警示,就可以及时发现,尽早采取措施制止损失的出现。 (2)正向回购只能在公司总部专门的国债部门进行统一操作。对融出资金的逆回购方来说,国债回购交易几乎是没有风险的。这种业务可以下放到营业部运营,但对于国债正向回购方,即资入方来说,应由公司总部专门的国债部门统一操作。当公司决定运用这笔资金时,这项风险业务应在证券公司的总部进行把握。 (3)逐步改变现行的席位清算制度。由于现行的席位清算制度已经运行了近十年,出现已经有一段时间,突然间改变,会造成证券公司和部分投资者资金链的断裂,将造成更大的金融问题,因此短期内改变现状是不现实的。证券公司应从公司的内部制度上对高风险业务进行严格的规范,从内部稽核的角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加强公司的内部稽核功能,做到事前和事中对高风险业务进行控制,逐步实行针对一级账户的清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