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心银行内审的现状及发展取向(2)
2017-08-24 03:00
导读:二、我国中心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取向 1、在组织体系上应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础,是内部审计能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我国中心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取向 1、在组织体系上应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础,是内部审计能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保障。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属性标准,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机构的独立性。即审计执行主管在机构内应向能使内部审计活动实现其职责的阶层报告,也就是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二是个人的客观性,也就是内部审计师应有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为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独立性,必须使内审机构独立于被监视者,内审业务的开展、经费的核算等不受其他部分牵制,即内部审计须由最高治理者直接领导。 要达到这个要求,结合人民银行的实际,内审组织体系应该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内审机构垂直治理,由总行向各分支机构派出内审机构,派出机构按区域设置,可以几个中心支行、几个县市支行设立一个,派出机构的内审职员逐级并终极向总行内审部分负责人汇报工作,其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总行内审部分直接治理,不与所监视部分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二是内审业务所发生的用度预算、总行内审部分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总行党委直接决定,与各级行的治理层及各业务部分无直接利益关系。 2、在职能定位上要体现内向服务性。内部审计的立足点应该是加强内部治理和监视,帮助最高治理层更好地履行职责。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服务的内向性,它直接接受单位最高治理层的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分和个人干预。内部审计的监视与服务职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为此,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要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调整:第一,应更多注重与业务部分的沟通与交流。内审部分要改变过往那种比较秘密的工作方式,夸大与业务部分的沟通,共同探讨,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为实现全行的治理目标服务。第二,内部审计要从过往重点关注财务和控制,转向更多关注风险治理与内部控制题目,为本单位提供有关内部控制与治理方面的决策。第三,改变对内审职员业绩考核的标准。过往考核内审职员的业绩,主要看他发现题目的多少;现在应该考核他实施监控的价值,为全行带来多少附加值。 3、在审计上要夸大风险导向性。内审理念体现在五方面的转变上:一是由查错防弊的监视主导型审计为主转向顾问顾问角色为主的服务主导型审计;二是由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为主向与效益性审计并重转变;三是审计内容由以财务报表为中心的财务收支审计,向以内部控制为中心的治理审计为主的综合性基础审计转变,并日益关注风险审计和环境审计;四是由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事中审计偏重转变;五是内部审计由具体审查向制度基础审计转变。其中最核心的内审理念是风险控制和治理,这也应该成为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今后的方向。 风险审计方法的主要内容为:以风险防范为中心开展审计工作。首先,按照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流程,其固有风险,列出主要风险因素;其次,对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流程针对其自身固有风险所采取的化解和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得出其控制风险的能力和主观态度;再用固有风险减往控制能力,得出净风险值。内审部分依据净风险值从大到小列出高风险部分、中风险部分和低风险部分,同时依据内审部分所拥有的审计资源,从高风险到低风险适时安排内部审计。没有风险就没有控制,控制只为治理风险而存在。不分析风险而想有效地评价控制是不可能的。最新的控制模型如美国的COSO报告、加拿大的COCO报告等,将风险评估引进了内部控制并将其列为控制核心,这在风险治理上迈进了一大步。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风险审计使审计职员开始关心组织所面临的风险,使审计职员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的思路开展对内部控制评估,使审计报告将的控制与策略计划和风险评估连接起来。 在人民银行系统中,内部审计除了要关注具体的业务风险外,还应关注治理决策层的决策风险。任何组织的职员结构是个正三角,上层为决策层,是整个组织的灵魂,职员最少;中层为具体组织实施决策意图的治理层,人数居中;下层为操纵层,是只负责具体操纵的一般员工,人数众多。对整个人民银行来说,风险恰正是倒三角,决策层由于在不断做出关系整个发展的各项政策而处于最高风险;中层治理者,由于负责具体实施做出的决策,承担中度风险;下层操纵者,由于只负责具体业务操纵,能自我发挥的空间极小,所以处于最低风险。由于人民银行的特殊地位,其决策层的风险不仅仅是人民银行自身的业务决策,也关系到金融的宏观决策,假如决策发生失误,其是不问可知的。因此,对决策层的决策风险审计非常重要。审计的内容包括决策方式、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这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找出好的思路。 4、在审计运作上要体现标准规范性。第一,重视审计计划的制定。运用风险评估与分析方法,确定人民银行各项治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程度,制定出涵盖所有审计领域长达3~5年的审计
工作计划。对高风险领域的业务应每年审计一次,一般风险领域的业务2~3年审计一次,以保证对主要风险的有效治理和控制。第二,重视内审职员的职业资格培训。明确规定内审职员的从业资格,为内审职员每年提供不少于7天的在职培训,严格业绩考核,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队伍。第三,重视现代在内审领域的运用。银行系统在操纵手段现代化的速度和范围上,比一般其他行业和部分都要快和广,这就要求内审工作的手段也要紧跟需要,走出以往传统的“看听查、手工操纵”模式,大力推动以微机和审计软件为主的机辅助审计技术,进步审计质量和效率。第四,建立内审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形成规范的后续审计制度、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制度、审计职员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对内审项目的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当好治理决策层的顾问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