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的企业内部审计(2)
2017-08-27 05:04
导读:(三)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最好是企业 有一种说法,企业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应该是国家审计机关。持这种说法的人主张:下一步,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三)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最好是企业
有一种说法,企业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应该是国家审计机关。持这种说法的人主张:下一步,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转变为同级政府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受政府委托对所在企业实施审计监视、对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我以为,这样做没必要。这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少了不行;人多了不,本钱太高。再说,它也根本无法取代企业外部审计。因此,我主张,切断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同级政府审计机关的上下级关系和企业外部审计的必然联系,只接受本企业的领导,只对本企业领导负责。
(四)企业内部审计只对企业治理者负责
企业内部审计对本企业领导负责,还存在一个是对监事会负责,是对董事会负责,还是对总经理负责的;也就是说,是直接对所有者(投资者)负责,还是直接对经营者(治理者)负责。有人主张,企业内部审计职员作为企业重要的治理职员。首先,应该审查和评价公司法人财产经营者对多元投资者承担的经济责任,为外部审计提供审计信息;其次,应该审查和评价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承担的经济责任,以及各级经营对总经理的经营责任,为企业生存和服务。这又制造了一种双重身份、双重角色地位的尴尬局面,与现在的企业内部审计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我主张,企业内部审计只对总经理负责,也就是对治理者负责;把对投资者负责的事统统交给企业外部审计往办。
(五)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应该向监视控制型转变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主要手段,它的职能应当是监视控制型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88年7月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以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领导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审计目标包括要以公道的用度促进有效的控制系统”。我以为,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在总经理领导下,独立于内部各职能部分和各经营层次之外,审查和评价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内部各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经济发达国家将企业内部审计看做一种企业内部对各种控制的再控制。我国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也应该向监视控制职能转变,加强内部控制,改进经营治理,进步经济效益。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六)企业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的其他治理
企业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的其他治理,尽管它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审计过程与企业经营治理过程紧密结合,应该是对企业治理监视的再监视,对治理、控制的再控制。它帮助总经理做以下工作:审核评价企业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是否可靠、完整,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经营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资源利用的经济性和效任性,重大经营决策及效果,整体经营效果或事业效果,等等。企业内部审计对企业负责,重在发挥它的特殊职能,强化以内部审计为主的自我约束机制。由于企业一旦违反财经法纪,将会受到国家制裁;一旦提供虚假报表,将会遭到企业外部审计否认,都要付出惨重代价。这样,企业内部审计真正成了企业内部治理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
(七)企业内部审计需要开拓新领域
企业内部审计不仅要审查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正当性和真实性,查处以权谋私、挥霍浪费、截留挪用等题目,而且还要从决策、技术、生产、流通等环节着手,按资金运动轨迹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追踪审查。要从查错防弊财务审计的圈子跨出来,进进供、产、销、人、财、物的广阔新领域:审计企业经营活动的公道性和有效性,各种资源和资金的投进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审核和评价各级经营者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要针对关键题目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改善经营治理,进步投资回报率。
197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内部审计师职责
说明书》就指出:“内部审计作为治理当局的一种服务,是组织内部审核经营活动的独立评价行为”,并为内部审计师增加了一项新的职责,即“提出改善经营的建议”。因此,企业内部审计要适应企业竞争形势的要求,面向未来,以提升企业价值为目的,把工作重点逐渐放到富有建设性的治理审计上来。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应该由以监视为主变为以服务为主,由以财务审计为主变为以治理审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