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瓶颈及对策(2)
2017-09-02 03:25
导读: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适合国情的审计监视体制 我国现行的行政型审计体制模式是计划向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
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适合国情的审计监视体制
我国现行的行政型审计体制模式是计划向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此应改革现行审计体制模式,使之向司法型模式。在司法型审计模式下,中心审计机关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设立审计院,隶属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法院、***并行构成“一府三院”。政府审计工作重点放在公共财政和国家立法机关批准的财政支出项目上,专司对国家财政资金的审计监视。这样,审计机关与政府行政机构完全分离,而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经济监视部分,对各级政府及其所管辖部分和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视;既有审计权,又有审计处理处罚权;既确保了审计的权威性,又增强了审计的独立性,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当前我国审计机关进行“权力制约”时自身权力不足或权力不能完全到位的状况,从而使审计权力真正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绩效审计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的政府审计法规体系包括《审计法》及相关(如与审计法配套的行政处罚法、刑法等)、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这些规范体系存在着层次不明、界限不清、重复设置等。因此,要不断根据政府绩效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题目,继续探索和完善我国现行审计规范体系,同时,还应体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反映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主要从三个层面上做好工作。第一个层面,制定《政府绩效审计法》,从立法上给予规范,维护政府审计的权威性;第二个层面,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通过一系列的标准、规则来规范政府绩效审计的实施程序,包括计划、执行、报告、评价等方面;第三个层面,制定《政府绩效审计执业规则》,加强对审计职员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的要求,进步审计队伍的整体水平。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努力,将政府绩效审计从法制、法规的高度上加以重新定位。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规范评价标准,建立评价体系
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是由评价客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结论等构成的系统,是衡量被审计单位绩效高低的标准。我国长期以来未能形成一个同一的评价标准,给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审计工作水平,审计署应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纵性的评价标准体系。政府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因此衡量审计对象的经济性、效任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也难以同一,因此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考虑绩效评价的特殊性,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性标准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主管部分有关规定等;定量标准应包括政府预算、计划的各项具体指标,各项业务规范和经济技术指标等。一方面将可以量化的绩效的因素通过设置指标的方式进行量化,以便于、比较;另一方面对无法量化的影响绩效的因素,可鉴戒美国的做法,建立“优先实践”原则作为衡量标准。
(四)优化审计职员结构,进步审计职员素质
一是要对现有审计职员进行后续,进步他们的政策理解水平,既要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又要把握微观经济政策,从而把握审计工作的方向;进步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审计职员只有具有相应的经济法律知识,才能在政府绩效审计中游刃有余;进步他们的行
政治理知识水平,把握行政治理过程中带有性的东西,加强修养,进步分析题目的能力;进步他们的审计技术水平,使他们精通机技术,并能随着
计算机技术发展不断进步自身的计算机业务水平。二是借用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部分的气力,建立绩效审计专家库,实施政府审计的外聘专家制度。从而充分利用外部气力,以优化审计职员结构,弥补审计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专家气力的不足。另外,要实行严格的审计质量责任制、审计工作稽查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进一步明确审计职员的审计责任,制止一些不良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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