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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国初年到“九· 一八”事变前,这一时期我省纂修的县志不下40余种。许多古无志书的县,也编修了县志。这批民国县志,有不少佳作,如民国16年(1927)《辽阳县志》,民国20年(1931)《义县志》、民国13年(1924)《海城县志》等,都可称为上品。
1.4 伪满时期的辽宁方志
伪满统治时期,在30年代中期编撰了一批“县政一览”、“县政一般状况”等资料。这些资料大部分都是统一的目录。它们虽不算标准的地方志,但具有地方志性质,对研究伪满时期日本对东北地区的统治,有一定的资料价值。
1.5 建国后的辽宁方志
辽宁省从80年代开始,在省、市、县、政府都成立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了《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开始编修新方志。据调查,现在省志各专志及各市县志已基本出全。已出版市志的有: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等11市。已出版达40多种,有的县(区)还出了两次。这批新方志的出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它们系统地记载了地方上自然与社会的历与现状,为本地区的建设事业提供了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为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乡土教材和资料,有利于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为研究我国历史和现状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2 辽宁地方志的特点和价值
根据辽宁行政区划沿革可知,历史上辽阳、沈阳(盛京)都曾经是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所以反映在方志的编纂上就有了跨省一级的方志,按其内容有的涉及辽吉黑和内蒙古的整个东北地区。如《辽阳图志》、《辽东志》、《全辽志》、《盛京通志》、《奉天通志》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