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艺术与创造的关系(2)
2013-10-30 01:21
导读:然而在后现代,的子系统与创造的关系开始整合,各种传统的创造方式逐渐由异趋同,工艺和设计具有了同纯艺术类似的,随着不确定的情感,创造出一种
然而在后现代,的子系统与创造的关系开始整合,各种传统的创造方式逐渐由异趋同,工艺和设计具有了同纯艺术类似的,随着不确定的情感,创造出一种不确定和时时变化的作品的倾向。工艺美术和设计越来越追求“一种无目的性的、不可预料的和无法准确测定的抒情价值”和种种“能引起诗意反应的物品”。其创造的产品迅速地与纯艺术的产品靠拢,设计过程正与艺术创造接近
⑨。
信息网络发达,便利,各种创造产品营造了当今的人工世界,而人类对其依赖程度与日俱增,这就更需要从各个方面合理完善。高新科技的精密标准、信息风格的多样化更要求呼唤创造的理念,呼唤创造性人才,呼唤创造性产品,呼唤激励与保护创造的机制。虽然我们的政府已把创造提高到“一个的灵魂”的高度,但是要建立一种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创新机制,仍需多方面的考虑:
1. 如何建立一种激励与保护艺术创造的市场机制,使创造者积极主动地与他人自由交流其创造成果,使创造获得圆满的价值,并使创造者以此获得新的灵感,而且没有其创造成果被抄袭的后顾之忧?18世纪中期,法国染织艺术崛起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法国政府为避免人才流失,激活创造力,提出了纹样保护政策。其规定:
服装面料(印花、织花)的纹样保护期为6年 ;家具、织物面料的纹样保护期为60年。因而,设计师可以放心创新纹样并加强交流,形成了良性循环。在我国艺术与设计市场不规范的现状下,这种举措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 如何改善立法与艺术创造的关系,使艺术创造在获得保护,得到专利权、所有权的同时,不阻碍艺术创造成果得到更多人的欣赏、应用,取得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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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建立一种健全的承认和报酬机制,通过社会承认使创造(艺术创造当然包括在内)的价值充分被认识、被挖掘、被发挥,并针对真正创造性的个人独创工作,通过相应的报酬使创造者生活在一种相对安定和满意的中,从而使他们的创造工作得到帮助和促进。
总之,对艺术与创造的紧密联系,我们毋庸置疑。在当前的情境之下,我们更应建立健全而完善的机制,发挥艺术与创造这种联系的最大价值。
注释:
①邹文:《工艺创造学》,贵州人民出版社,贵阳,1999,第4页。/②同①,第27页。/③贾文昭、徐召勋:《中国古典
诗歌艺术欣赏》,安徽人民出版社,合肥,1980,第194、196页。/④同①,第20页。/⑤同①,第2页。/⑥同①,第29页。/⑦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中国轻出版社,北京,1999,第125-126页。/⑧(美)马克·第亚尼:《非物质社会》,滕守尧译,四川人民出版社,成都,1998,第5页。/⑨同⑧,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