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孤的象征意义在中国文化中的演变化毕业(2)
2013-05-12 18:07
导读:《庄子庚桑楚》:步初之丘陵,巨兽无所隐其躯,而孽狐为之祥。 《战国策秦策》:鬼神狐祥无所食。鲍彪注:狐祥,狐之为妖者。 《庄子》、《战国策》中
《庄子·庚桑楚》:步初之丘陵,巨兽无所隐其躯,而孽狐为之祥。
《战国策·秦策》:鬼神狐祥无所食。鲍彪注:狐祥,狐之为妖者。
《庄子》、《战国策》中“狐祥”诸语说明当时狐已经在人的印象里形成了“能为妖祥”的观念,这与后世志怪中的各类狐怪、狐魅便十分接近了。此二则材料似可视为中国狐怪传说的滥筋所在。以后秦汉之际的“簧火狐鸣”一案,大概也多受了先秦时代这种俗说的影响。在汉代,或许是与这一时期俄纬之学的盛行有关系,其民间也巫风大畅、鬼道颇炽,各种关于狐怪及物怪的传言在这一时期也大畅其说,并且广有人信。
《周礼·春官宗伯·神仕》: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示之居,辨其名物。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物魅。以国之凶荒、民之礼丧。
《史记》中: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封禅书》)
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留侯世家》)
王充《论衡》: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订鬼》)
《焦氏易林》:
三足狐鸣,灵鸣督邮,思过罚恶,自贼其家。(《小畜》之《未济》)
老狐屈尾,东西为鬼,病我长女,哭涕拙指。《睽》之《升》)
老狐多态,行为蛊怪,为魅为妖,惊我王母。(《萃》之《既济》)
《焦氏易林》中的几则卦词显示出:狐“善为妖魅”的说法在汉代已经非常流行了,《说文》中给狐下的“妖兽”的定义可充分证明这一点;《焦氏易林》中“老狐屈尾,东西为鬼”一条则昭示了至迟在西汉末,狐魅惑人的说法已获认同,这预示着,狐怪很快将以人的形象在俗说中出现。王充《论衡·订鬼》中“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一节就似乎已为魏晋六朝志怪诸说开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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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性化的狐形象
远古时期,人们常常根据自己的
想象把一些超乎常人的本领强制的加到动物身上去,强迫它成为“神”。人们对狐有着一种敬畏的心理,在古代,人们相信见到狐预示着某种征兆,或许是喜事,或许大难临头。如果狐跑到家中,全家人奉若神明,任其自由活动,不能伤害。路途中看见狐会立即双手合十向它膜拜,祈求狐保佑平安。就连日常言语中避免直呼狐名,多以“大仙”、“胡三爷”、“胡仙姑”等代替。另外人们对狐的信仰里也包含着一种功利的心理。许多研究者认为中国人信仰神灵的基本目的和态度,就是避灾祈福,功利性非常明显。中国古代低下的生产力,残酷的自然环境,使民众对自然界产生了一种敬畏感和神秘感。人们观念中认为人自身是无法主宰和安排周围一切的。要得到什么,实现什么,只有借助神和祟拜物才能实现。中国人如此广泛热衷地信仰狐,而且历久不衰,目的也在于此。狐在人们眼中,是法力高强,通天人地,无所不能的神仙。记载中的九尾狐能给国家带来繁荣昌盛:“必九尾者何?九妃得其所,子孙繁息也。龄尾者何?明后当盛也,’;“德至鸟兽,则凤凰翔,莺鸟舞,麒麟臻,白虎到,狐九尾。”
小说中的狐能够随意变幻外形,修道成仙,“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狐女,为神巫,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狐的生命力很强,人们由此认为祭祀狐可以免除灾难疾病困扰,如:“各家于小儿种痘时,祀狐最虔,称之为花老太。据之稍有不敬,小儿必无幸免者。”人们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信仰狐,期望借助狐的高超法术逢凶化吉,降福免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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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民间对狐的信仰达到顶峰,不仅众多行业把狐作为本行业保护神供奉,清朝县衙内的金库、粮仓供奉狐来驱鬼防盗,清代各官衙为防官印被盗,常把狐作为“守印大仙’,供奉。
三、再生态的狐意象—狐妖的人性化
狐形象由魏晋时期的“狐怪”发展到中唐小说《广异记》中的“狐精”,对狐的描写渐渐抛开了民间信仰的视角,狐形象也逐步具有了人性化特点。当唐代人性化狐故事的最高代表《任氏传》出现后,狐故事演变为文学化的“人”故事。从而,志怪小说中的狐怪形象出现了新的内容—狐正式以人的形象出现,“狐幻人形”的说法从此开始畅行。
唐代张蔫说:“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日:无狐魅,不成村。”狐形象在唐代逐渐开始转变成了人的形象,这种演变和人们在唐代时期的信仰观念的变化有着很大的关系。人们的信仰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人们也不再一味地盲目信仰神灵那虚无的力量,开始相信自己的力量。于是到了物质生活比较繁荣的唐代,人们信仰观念里的虚妄性进一步减弱,现实生活的成分逐渐增强,从而在唐代这一时期,狐不再是魏晋六朝时期那种诡异妖惑、与人对立的怪化、妖怪的形象,而成为了和人们共同生存、被人们敬仰的一种具有人性化特征的人性化的狐形象。
狐文化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它体现着中国几千年来“天人合一”的文化核心,在传统的农业经济生产模式下,中国人处处追求自我实际的生存需要和生活理想而设立的神灵,希望将“天”(自然)中的“异己”力量转化为“顺己”、“助己”的力量,它是人类自然文化同人文文化相融合在生存观念上的一种综合形态。狐文化作为原始社会纯朴的敬畏自然、敬畏生灵的类宗教信仰文化在中国乃至东亚的古代广为流传,而“狐信仰’,对于人类社会的意义也在不断的变化,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封建社会的种种民间信仰正是其作为民间文化数千年来的演化。近代以来,研究有关狐的民间传说和民间禁忌的狐文化日趋兴盛,对于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对于繁荣学术、文化交流都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