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民俗学体系与都市民俗资源保护化毕业论(3)
2013-07-08 01:38
导读:5.租借性保护。所谓租借性保护,就是将一些古民居等民俗文化遗迹租借给民间 去修缮、管理,以克服保护资金不足的矛盾。这种民营式保护方式已在江苏
5.租借性保护。所谓“租借性保护”,就是将一些古民居等民俗文化遗迹租借给民间 去修缮、管理,以克服保护资金不足的矛盾。这种民营式保护方式已在江苏省苏州市开 始实行,具有探索的意义。
6.试验性保护。所谓“试验性保护”,也是一种探索性的保护实践。它或在空间上划分出试验区,或在时间上划出一定的时段,并给予特殊的政策;或在类型上做出选择,对涉及民间信仰的某些事象和略有争议的民俗活动予以宽容,诸如庙祀、庙会、祭祖、祈祝、燃放爆竹等,通过暂时性留存的试验阶段,从而为后人正确判断其价值和最终做 出存废的决定留下回旋的余地。
都市民俗的类型大多归属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其保护工作才刚刚开始受到 注意。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存在,外来文化的涌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加剧 ,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城市环境的快速变化等,对都市民俗的传承产生了冲击,并已造 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在社会转型的高速发展时期,都市民俗资源的保护应与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协同进行,确立保护的指标体系,对都市民俗遗产统一编号,建立等级标准,完善监测机制和薪火相传机制,并从都市民俗中发掘民族精神、弘扬优秀传统。这是 都市民俗资源保护的目的,也是都市民俗资源保护的任务。
【参考文献】
[1]陶思炎.应用民俗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