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老子《道德经》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宇宙演进。故本文可将凡是人类活动所有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视为人的“仁”之行为表现。可将人类活动所有价值判断均收敛至“社会福利及共识”的适宜性以作为行为准则,并视之为人的“义”之行为表现。
老子的仁义思想中的“仁”是以“道”为基础的仁思,阴阳两仪既已良性互动,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不仁”,实是“大仁”之行为表现。以“道”为基础的“大仁”与以世俗好恶为基础的“不仁”,实有天渊之别。此外,老子认为,“仁义”是在人类社会的大道不受重视之后,才被一些圣人不得不突显出来的人为道德规范。但既是人为规定,也就可以滥竽充数,也就可以人为造假。老子就是要人不要因小仁小义而失其大,也不要造假下的假仁假义,一切要以“自然”为依归。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参考文献
1、林国雄:《因果与机率,并归结至阴阳知识化生理论》,载《西王金母信仰与天山瑶池圣地之研究》,慈惠堂出版,1992。
2、林国雄:《新儒学经济与管理》,台湾慈惠堂出版,1997。
3、涂又光:《主根与砧本》,载《金钱价值的两仪论》,台湾中华老庄学会与慈惠堂辑,1996。
4、董媛卿:《谈当今青少年的盲目义气》,《金钱价值的两仪论》,台湾中华老庄学会与慈惠堂辑,1991。
5、萧元:《周易大辞典》,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
6、Wu,John C.H,Lao Tzu/Tao Teh Ching,St.John’s University Press,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