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关于张资平“汉奸文人”的问题(2)

2014-03-15 01:12
导读:府并无所之设,方治不加细察而冒昧检举我为伪地质调查所所长,此其一。 我痛心中央研究院岩矿标本之散失,故不计毁誉,负责保存及整理,而竟加罪
府并无所之设,方治不加细察而冒昧检举我为伪地质调查所所长,此其一。
  我痛心中央研究院岩矿标本之散失,故不计毁誉,负责保存及整理,而竟加罪,令人寒心,此其二。
  以上二点,尚乞先生代向主席与陈立夫先生陈之,消弭弟案于无形,并为弟解除多年失业之痛苦,俾得追随,实感大德也。先生如不欲加以援助,亦望发表公平之批判,唤起舆论,公之报端,以待之公判,为今后中国史留一佳话,何如?专此奉恳,并候
  钧安
                      弟张资平拜启   三月二十日
    赐教处:上海江苏路七六四弄五号三楼
             附:我之声明
  我今先将我与伪府中人交游经过,简述之如次。
  (一) 远因
  (1) 因民国十七年济南惨案,上海日本陆战队侮辱北四川路同胞,我极愤慨,写成一篇排日小说《天孙之女》,此书引起日本使馆之抗议,禁止发行。有前文艺书局经理李君为证。
  (2) 因当时目击租界日籍巡捕凌辱我国小贩童,与之争论,结果我亦被辱,故写成第二篇排日小说《欢喜陀与马桶》。此书存陈震大处,可作物证。
  (3) 民国二十一年春夏之交,上海晨报社长潘公展先生向我索稿,以淞沪战役为题材,写成第三篇排日小说《无灵魂的人们》。
  我因写了这三篇排日小说,遂接到驻沪日使馆情报部及日本海军陆战队之书面及口头警告。
  (二) 近因
  民国二十六年,上海沦为孤岛。我适居住沪西,敌宪兵队即设于附近梵王渡路。当系日本使馆情报部之策动,便服敌宪及人,根据上述三书,谓我为抗日分子,来多方威吓,要求答复。我遂避往香港。廿七年秋在梧州广西大学任教。不幸梧州被炸,学校迁桂林。我请假一月,由安南回沪,拟举家迁桂,在准备动身期中,广西大学之解聘书至矣。 大学排名
  敌方探知我既回沪,又派刑事来威吓,并遣台湾人及留日同学来恫吓或诱惑。我表示不识,唯知读地质学。
  至廿八年初夏,日方同盟社揑造谣言,谓我于五月廿日在东京参与东亚和平会议。其实十九日晚,我尚与暨南大学职员在二马路时代剧场观看张文娟之《乌盆记》。我曾去函质问《大美晚报》,据答复,系出自敌方同盟社通讯。再向同盟社质问,据复称,“在东京之张资平乃蒙古代表,并非足下”。我乃请朱启超大律师为顾问,在《申报》登启事,措词稍激烈,遂引起敌方宪兵队及情报部之愤恨。一星期后即接到敌方情报部岩井英一之最后通牒。因居住地关系,故失去言论及行动之自由。

  (三)绑票式之派委职务
  因日方常来威吓,留日同学劝我须明哲保身。我虽知其绝无生命危险,但受烦扰及“尾行”(出入有人跟踪)之精神痛苦,非身历其境者所不能领会也。彼等初以大学校长为饵,继之以部次长相诱,我答称仅专攻地质学,不想做官。彼辈乃不征求我之同意,遂发表我为农矿部技正(此农矿部不久即解消,同部职员,中央概不加罪),但我并未签到。唯当时因生活关系,曾赴直京向友人告贷度日,并要取消技正名义,但不获许可。偶因细故,我乘机大闹公堂,以为必可获“革职之荣誉”,而双照楼主人反令该部部长赵毓松和平解决。总之,我对此职从未签到也。
  我在南京常发表讽刺及规劝伪府与敌方之文字。敌方大怒,敌宪常来传讯,几酿成文字狱。友人陈柱尊氏通知我,敌外交当局及宪兵队对我之态度,极不满意,并劝我须与敷衍,否则将有不测之祸。便衣敌宪常来访问,故意以重庆友人之消息相询(例如郭沫若、黄琪翔等人近况如何),令人哭笑不得。陈柱尊氏欲聘我为博物委会委员,我亦拒绝。渠又不得我之同意,先发表矣(此聘任委员月支车马费一百元,我何至同意?盖亦由日方授意者)。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最后始由日本泷庸博士,同情我之窘境,并反对敌方封我之无礼,出任调停。我不得已,允以私人资格为博物院整理岩矿标本。当我发见中央研究院及地质调查所所遗留之标本时,深感有加以保存及整理之义务,毁誉在所不计矣。故勉为其难,略加分类,并将一部分之化石及矿物陈列为博物馆标本。中央研究院之接收人员当能为我证明,亦当能得胡适之、翁文灏、李四光诸先生之同情也。若非我加以保存,则名贵标本将逐渐为敌方大小矿业分司窃尽矣。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九日,我即脱离南京,回上海当小掮客以自活。
  以上所陈,为功为罪,唯待文化界之公判而已。
  最后尚须一言者,以我留日本东京帝大之前辈资格,若稍加活动,尽可任伪部长,但我不欲也。又何至于同意任一技正耶?我如欲谋利,尽可改名换姓为敌方各公司充买办阶级而发大财,但反问良心,亦不欲也。我为避免敌伪关系,曾尽其最力之挣扎,当能得社会之谅解。
  (四) 被检举内情
  让一步说,即谓我之任伪技正等职亦出自愿,但技术与政治无关,我亦未常凭借敌伪势力以害人,且常对双照楼主人尽其诚恳之忠告,故双照楼主人曾亲笔下令禁刊我所写小说《青磷屑》。又据去年春院令,曾任伪府之技术人员尽可先任用,不必严加录用之期间限制。然则我更可不受检举也。
  方治何以检举我,因受其部下姚中仁之蒙蔽也。今试述其内情如次。
  我居住江苏路多年,仅一贫无以立锥之三房客耳。民国三十四年胜利后,有假冒军人之姚中仁,自称受大房东委托,来逼我等迁让,危词恫吓。我因无能力另觅房屋,故未予同意。姚中仁乃怀恨在心。
  (a) 姚中仁之种种官衔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1) 初来时,军服军帽,自称中央军校某期生,在军委会政治部邓文仪将军部下任要职。
  (2) 其次改称为徐州绥靖公署驻沪主任,顾祝同将军亲信。
  (3) 不久,忽脱去军服,自称为社会局吴开先局长之门下,亦收有多数“学生子”,故得任南市主任,兼三青团某队队长。
  (4) 最后,自称与方治主任同乡,且有世交,从前在经济上曾援助方治,亦认识方治之日本夫人,故极有力量。
  (b) 姚中仁所用种种手段
  (1) 穿军服,偕一“平定”符号之士兵,将二房东刘黄氏驱入于亭子间,占据其住室。
  (2) 用自来水笔写这多数字条,欲将二房东所有家具加封,占为已有。
  (3) 其次,带来多数“学生子”(上海所谓白相人)危词恫吓,逼我等迁出。
  (4) 最后,占据我等三楼前厅,因引起邻室谢君之反对。继又派其学生子占据楼下房客陈某之花园小房。故陈谢二人诉之长宁分局(有案可查,前年十二月间)。姚中仁自知假冒军人占领民居之违法,将住室出顶,骗得钜额顶费。
  (c) 由下述事实,可证明方治受姚中仁之蒙蔽。
  (1) 姚中仁初来时,知不能强占我住室,乃以检举相威吓。表面上称我为文学先辈,并问我在伪府中任何职。我知其存心,故漫应之为“地质调查所所长”,因伪府并未设此学术机关也。不料方治即检举我为伪府之地质调查所所长。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一。
  (2) 我与方治主任素昧平生,何以对我家人之住室分配了如指掌。因高检处拘票上注明我家人某住何室,某又住何室,张某多在三楼某室。方治似曾辱临吾家,且认识我之妻室。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二。
  (3) 方治之检举若出之于公,则尚有多数伪部次长,特任简任人员,立法,监察两院委员,何止数千人?方治何不取伪府职员录,择其与伪府关系百十倍于我者,先加检举?乃独检举因开罪敌方,被逼从事技术工作之一聘任小职员耶?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三。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方治对此绝无仅有之不肖党员姚中仁,必有适当之制裁,而去此足以伤国民党声誉之小污点也。
  第二封
适之先生:
  弟之辩明书分别寄呈先生与陈立夫先生,因匆匆加封,深恐将呈先生之信封入立夫先生函中,致立夫先生之信封入先生函中,如其然,不敬之罪,诚不敢辞。敬恳先生将致立夫先生
上一篇:“王道政治”、“文化意义的中国人”和读经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