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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梁启超等人的“诗界革命”如同他们的政治维新一样,很不彻底。他们只是一定程度上涉及了诗的语言问题,而认为应该保存旧的诗体,其纲领就是“以新意境、新语句入旧风格。”梁启超认为能做到这一点,就可以成为“二十世纪支那之诗王。”
三
真正成为“诗界哥伦布”,为中国诗歌找到“新大陆”的,是五四运动的倡导者们。五四新文学运动突破了“诗界革命”的局限,不仅以纯粹的白话完全取代了文言,而且彻底摆脱了旧体诗的形式,为诗歌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1915年,在美国留学的胡适和朋友任叔永权等人之间发生了新词语能不能入诗的争论,这个起点只是“诗界革命“的水平。但胡适没有止于此,与保守派的争论激发了他的创新意识,他很快进行了白话诗的创作。另外一些人同时或稍后也开始了白话诗创作。在中国诗歌史上,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诗人们最早追求的,是以真正的白话口语入诗,正如诗人陆志苇所说:“我最希望的,写白话诗的人先说白话,写白话,研究白话,写的是不是诗倒是还在其次。”(《再谈谈白话诗的用韵》)。新诗的早期作者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当他们认认真真运用白话写诗时,很快就发现白话的音节与旧体诗形式是水火不相容的。有的诗人曾运用白话去适应旧的句式,但句有定字的要求很难达到。每句诗的字数不是多就是少,这样往往就要“取长补短”,其结果有二:一是损害白话自然音节;一是求助于文言词汇。如胡适的《蝴蝶》就很明显。经过初步的“尝试”,胡适也认识到语言符号的变化必然带来形式手段的变化,他认识到:“若要作真正的新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刘半农也提出了诗体改革的主张:“彼汉人既有自造五言诗之本领;唐人既有自造七言诗之本领,吾辈岂无于五言、七言之外,更造他种诗体之本领耶?”(《我之文学改变观》)。
“尝试”阶段一过,新诗体便结出硕果。郭沫若自称是“最厌恶形式”的人,他的诗冲破一切形式束缚,追求诗歌的内在韵律,白话的自然音节。《女神》中的诗歌,语言与形式已绝无文言古诗的痕迹。《女神》中的诗呈现出激荡的力量,饱酣的气势,火热的情感,体现了五四“狂飚突进”的时代精神。而这一切正是打破传统形式手段的结果,那样古老的形式,实在难作这般青春的歌唱。到了郭沫若时期,新诗的地位得到确立,新体诗已成为诗歌创作的主潮,旧体诗退居次要地位,仅是凭其巨大的历史“惯性”略作延续。
总的来说,“五四”前后刚刚起步的白话诗在艺术上还很稚嫩。但白话诗的出现意味着中国诗歌摆脱了沉重的文言甲壳与格律形式。在近代几十年间,中国诗歌的演变终于完成了。近代诗歌的功绩在于完成语言、形式的演变,巨大的落差是近代诗歌发展的显著特点,也是近代诗歌的最大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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