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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鲁迅与鲁迅的失败(二)(1)(2)

2015-01-08 02:13
导读:“大炮的声音或者比文学的声音要好听得多。” 第二个方面,对于光明的曲解。所谓光明,就是说当面对无缘无故的苦难之时,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在这
 “大炮的声音或者比文学的声音要好听得多。”

  第二个方面,对于光明的曲解。所谓光明,就是说当面对无缘无故的苦难之时,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在这个方面,鲁迅无疑应该给我们的民族一个交代,我们往什么方向去走才有光明?我们怎么去做,才有光明?但鲁迅没有能给我们一个交代,甚至还有失误。鲁迅把光明当成了现实社会的拯救,他以为现实社会的黑暗是社会制度造成的,所以他就把改变旧的社会制度,进入新的社会制度,看作进入了光明。这实际上是错误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不能等同于美学和文学的“光明”,它们不是一个概念。鲁迅把光明等同于某一种社会制度,某一个政党,某一个主义,而这种“等同”,就使得他的文学的尖锐程度和文学的魅力大大的缩减了。

  例如,鲁迅对社会问题的判断就基本上是现实关怀而不是终极关怀。雨果写《九三年》,写法国大革命,他就强调在法国大革命之上还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尊严,在革命的审判之上还有爱的审判。但是鲁迅在所有的作品里都无法让我们看到这样的一种尊严,我们也看不到爱的审判。这是鲁迅的最大的失败。就是这个失败,我觉得导致了我们今天很多很多人重蹈鲁迅的覆辙。其实,鲁迅自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例如,为此鲁迅曾经几次感叹,他说,我的灵魂被风沙打得粗暴了。类似的话他说过最少三次。但是我就不理解了,作为一个美学家、一个思想家,他的灵魂怎么会被风沙打得粗暴呢?像安徒生,他的灵魂就总是很娇嫩的啊,风沙再怎么打他的灵魂也很娇嫩。房龙评价说,安徒生是被上帝触摸过的人,他是离上帝最近的人。鲁迅就不行,鲁迅的灵魂总是要被现实所干扰,而且到最后他甚至会很高兴地说,我的灵魂愿意因此而变得很粗砺很粗暴。这是全世界的大师们都永远不会说的话。你可以想象陀思妥耶夫斯基会说这种话吗?但是鲁迅的灵魂怎么就偏偏被风沙打得粗暴了呢?他也没有被假枪毙过,也没有被流放过。但丁被流放过,但灵魂还是娇嫩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被假枪毙过,灵魂还是娇嫩的;就是鲁迅,当着教育部的官员,拿着工资,其实也没有吃过任何的苦,他却说他的灵魂被风沙打得粗暴。我就实在无法去理解。所以,我觉得我们必须要关注中国人灵魂的脆弱,包括鲁迅灵魂的脆弱!中国人的灵魂是不堪一击的。为什么啊?就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没有任何的精神资源的支撑。鲁迅就经常会说,我听从“来自前面的声音”。(过客的)这句话是全世界的大作家都永远不会讲的,全世界的大作家都只会说,我听从“来自上面的声音”[52]。我怎么会听从“来自前面的声音”呢?那个“前面”,是永远也无法说清楚的啊。所以,鲁迅到最后也永远搞不清楚,是苏维埃意义重大,是革命意义重大,还是美学意义重大、爱的意义重大?他永远搞不清楚。最终他做了一个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正确的判断:他认为苏维埃意义重大,革命意义重大。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个正确判断,但是这不是一个美学判断。不是一个人性的判断。从美学和人性的角度,并不关乎具体的社会制度和具体的社会的规则。比如我过去跟大家讲的前苏联的著名小说《日瓦戈医生》,它就强调,它是对前苏联四十五周年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的爱的审判,而不是革命的审判。但是在鲁迅的作品里,我们看不到爱的审判。我觉得这是鲁迅的最大失败。再比如巴尔扎克,巴尔扎克写《人间喜剧》,写《欧也尼·葛郎台》,被恩格斯总结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书记官”,等于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司马迁,等于是给西方写《史记》,其实恩格斯是从政治家的角度讲的,实际上巴尔扎克从一开始就不是鲁迅,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的序言里就很清楚地讲过,他说,我为什么要写《人间喜剧》啊?因为在这样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我要看一看人性在什么地方离理想最近,在什么地方离理想最远。这些话鲁迅说过吗?他说过我要听从于爱的声音吗?他说过我要听从来自于上面的声音吗?没有啊。

  鲁迅没有找到光明的第二个例子是没有发现文学家应该发现的东西。所以鲁迅有时候甚至是有些糊涂。他47岁的时候到了广州,做了中山大学的文学系的系主任,学生请他作演讲,他竟然说:我觉得大炮的声音比文学的声音更好听[53]。我觉得这是一个作家永远不会说的话。大炮的声音只能解决局部的问题,只有文学的声音才能解决人类灵魂的问题。比如说,任何一个作品都没有拯救过世界,对不对?任何一个作品都没有阻挡过战争,对不对?任何一首诗都没有阻挡过屠刀,对不对?但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竟然说,“美,能拯救世界。”我觉得那就是大师了。鲁迅就缺这一口气。因此他就不可能是世界级的大师。我甚至有个感觉,我觉得鲁迅到死也是个医生,他知道这个社会有病,但他总不自觉地要去操手术刀。他总是要动刀,毛泽东是动枪,他是动刀,两者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样的。其实这个社会也需要动刀动枪的人,我不是说武装斗争就一点也不需要,医生一点也不重要,但是作为文学家,他永远应该是灵魂的啄木鸟,他应该关注的是灵魂的成败得失。但是鲁迅忘记了这个更根本的任务,所以,在某种程度上,鲁迅还只是个医生。

  第二个例子,我觉得鲁迅的作品里面存在着对于阶级性的误解。我们现在研究鲁迅,特别喜欢讲他有一个阶级性的觉醒,就是从人性发展到了阶级性。但是我觉得这恰恰是鲁迅的失败。人类更根本的东西是人性,人性永远应该大于阶级性。尤其是对于作家来说,他所关注的就是人性。对于政治家来说,他当然要用阶级区分,用阶层区分,然后去团结谁,利用谁,打击谁,等等,你看看毛泽东。毛泽东为什么在中国成功?因为毛泽东一开始就讨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毛泽东选集》把《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放在第一篇,绝非偶然啊。但是一个作家可以这样吗?不行的啊。但是鲁迅这样做了。鲁迅最典型的失败就是他太强调阶级性了,所以他对美的判断整个儿就是扭曲的。我前面讲过,鲁迅在判断丑恶就是丑恶,罪恶就是罪恶的时候,是没有犯过错误的。但是鲁迅在判断美好就是美好的时候,却基本上没有判断正确过。比如,鲁迅说贾府的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54],这显然不对。不管哪个阶级,哪个阶层,有钱没钱,有饭吃没饭吃,美女嘛,肯定都是爱的。怎么可能不爱呢?何况,其实焦大是一个性欲很强的人,我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比如说,堵他一嘴马粪的时候,他骂什么呢?“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是吧?就是骂他们贾府的性伦理的混乱。但是你一定要知道,这肯定是他心里最关心的事。他想而不得。所以他才会骂,对不对?人骂人时候是最能把他想说的话骂出来的。所以焦大肯定是每天最关心这个事,可他得不到,所以才用骂的方式来解决。因此鲁迅说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我是不信的。我说,焦大肯定会爱上林妹妹。当然,这是从共性的角度,从可能性的角度。从具体的角度来说,困难确实存在,例如交流就有困难。因此他们两个可能走不到一起,但是焦大爱上林妹妹是有可能的。否则,很多超阶级的,超国别的爱你就根本没有办法理解啊,对不对?还有,鲁迅说捡煤渣的老太太不会喜欢赏花观月,我觉得也不对。这是对美的一个曲解。我到丽江旅游时就深受教育。摩梭族,就是那个走婚的民族,家家都养花儿,他们生活非常贫困。只有一个空空的房子,里面什么也没有。但是,却会种很多的鲜花。因此,鲁迅说阶级性会大于人性,美的东西必然会和阶级性有关,这显然是曲解。

  第三个例子,鲁迅没有做到以美好为美好。这确实不是鲁迅的本领,而是西方但丁的本领、雨果的本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本领和卡夫卡的本领。鲁迅不具备以美好为美好的本领,他只具备把丑还原为丑的本领,有几个例子,一个是林黛玉,鲁迅看《红楼梦》,我觉得有一点不同,他说《红楼梦》充满了悲凉之气,这是看得是很准确的,但是他说,呼吸沉寂于其中,谁最能够领会呢?惟宝玉而已。[55]我觉得就错了。其实《红楼梦》里真正能够领悟悲剧的是林黛玉。我觉得鲁迅在看《红楼梦》时候的审美感觉是不敏锐的。其次,鲁迅对赛金花的批评[56],我觉得很不像一个大文学家,赛金花,就算她跟八国联军的总司令睡过觉,作为作家,你也不能这样简单地去骂她,对吧?你关心的应该是她人性的尺度。鲁迅这样从社会角度去评价一个女性,不但带有对于女性的歧视,而且从美学上说,也是很不公正的。还有鲁迅与朱光潜之间的那段美学公案。朱光潜以“静穆”概括古希腊艺术的美学境界竟遭到鲁迅的反驳。鲁迅说:“古希腊人,也许把和平静穆看作诗的极境的罢,这一点我毫无知识。但以现存的希腊诗歌而论,荷马的史诗,是雄大而活泼的,沙孚的恋歌,是明白而热烈的,都不静穆。”[57]明明“毫无知识”却仍旧大发议论,竟然断言古希腊艺术的美学境界是“热烈”而非“静穆”,胆子也实在是大了一点啊。其实古希腊艺术的美学境界就是“静穆”,可见他尽管在还原丑恶时轻车熟路,但是在歌颂美好时却实在是若明若暗,甚至是指鹿为马啊。

  更重要的是,我越读他的作品,就越是发现,他没有能够发现生活中真正的美好的东西。鲁迅从来就没有用美的东西来教育我们的国人。包括遇到祥林嫂这样的事,他也是羞惭而去。祥林嫂问他:天国有没有啊?实际上祥林嫂问的问题就是一个鲁迅一生都回答不了的问题。这就是说,当一个民族灵魂虚无的时候,当一个民族没有精神动力的时候,一个作家应该给它提供什么样的动力?其实鲁迅在他的《祝福》里所写的最为深刻的东西在这儿。那就是:什么是真正的祝福?可惜鲁迅只揭露了虚伪的“祝福”,但是鲁迅却没有给我们这个民族一个美好的祝福。我们这个民族美好的祝福应该来自于什么地方呢?这还始终是一个问题。是的,我们必须为我们这个民族送上一份美好的祝福,但是这个美好的祝福却不是从鲁迅开始的。鲁迅始终没有发现美好的祝福究竟何在。这恰恰是他的遗憾与失败!

  而且,我一直还有一个感觉,鲁迅的美感其实是比较差的,一个人,他如果对美好的东西有感觉的话,他的美感一定是非常强的。你看一个人有没有生命力,老了没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他对美的东西还有没有敏锐的感觉。如果有,他就没有老,如果没有,他就老了。我觉得鲁迅就老了。他年轻的时候,对美的风景还有点儿兴趣,我觉得他最好的表现就是两次:一次是《社戏》,大家都知道吧?(写坐着绍兴特有的乌蓬船去邻庄看戏,月夜下在松柏林间行船,小伙伴煮罗汉豆吃等等)还有一次就是写闰土月光下捉小动物的表现,从此以后,我们再也看不见鲁迅对美的东西有什么兴趣了。王晓明在《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中介绍说,他在日本待了很多年,但是只去公园看过一次樱花,还是因为到书店路过,顺便去扫了一眼。他在仙台学医,附近有一个著名的风景区松岛,他只去玩过一次。后来回了国,西湖那样美丽的地方,他只去过一次,还是朋友请客,朋友看得特别兴奋,特别激动,我觉得他这个朋友还是美学学得比较好的,还能知道“平湖秋月”、“三潭映月”不错,他呢,却淡淡地说:不过平平,这有什么好看的?还是回家吧。你看他后来写《论雷峰塔的倒掉》的时候,像“雷峰夕照”,那是西湖名胜啊,鲁迅却说它是“破破烂烂”,“真景我也见过,并不见佳”,也就是说很不怎么样,结果文章里甚至把雷峰塔和保俶塔混为一谈,直到后来朋友告诉他说雷峰塔和保俶塔不是一回事,鲁迅这才知道搞错了[58]。可见他对这些美丽的风景是根本不关心的。鲁迅1924年到西安讲学,朋友安排他去参观风景名胜,他却只对古董铺感兴趣,去买出土文物和古碑拓片。有一个细节很好玩:鲁迅一到西安,就问负责接待的人员说:西安哪里有卖“弩机”,结果负责接待的人没听懂(鲁迅讲话带点浙江方音嘛),以为鲁迅问的是哪里有卖吃的“卤鸡”,就很奇怪说:西安的特色食品也不是卤鸡呀,鲁迅为什么一下火车就想着要吃卤鸡呢?后来一问他身边的朋友才知道,鲁迅讲的是一种古代的机械武器,叫“弩机”,有点像弓箭,有又有点像枪,可以托举在手上发射,结果,鲁迅在西安前前后后买了五具“弩机”,他对武器很感兴趣,对风景却不感兴趣。甚至他自己也说:他对于自然美缺乏敏感,对于美景也缺乏感动。你去看鲁迅西安之行的日记[59],他去西安一趟,看得最多,买得最多的就是两样:出土文物和古碑拓片。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鲁迅的兴趣爱好都不是鲜活可爱的东西。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一个人他对美的东西是不是敏感是很能看出这个人的人性的。鲁迅玩儿得最开心的一次是为了许广平。鲁迅带着许广平跑到广州,他们和一些朋友去逛公园儿,那次鲁迅很开心,四十六、七岁的人,还像个小孩儿一样,见了个土堆竟然说要跳下去,结果跳得摔在地上,把脚给扭伤了[60],那是鲁迅最壮烈的一次审美实践,但以失败告终。从这些例子,我们是否可以说,鲁迅对美的东西,对充满爱的东西,可能没有真正的生命感动。而对恨的东西,鲁迅却过于敏感?为此,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再讲他的恨。鲁迅出生在绍兴,大家知道,那是越王勾践待的地方,我痛斥的“卧薪尝胆”的故事,就出在这里。鲁迅自己也说,他的家乡是“报仇雪耻之乡,非藏污纳垢之地”。但是鲁迅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也浸染了“报仇雪耻”的情结。比如鲁迅在写阿Q的时候,当革命到来,阿Q首先作的是翻身梦,翻身以后第一件事情干什么啊?杀人。第一件事就是杀人,杀谁呢?第一件当然要杀反革命恶霸,但是第二件杀谁呢?杀小D,这个第二件杀得就太没道理了。可是我们看一看中国的二十世纪,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杀了多少个小D,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关心,阿Q这样一个人又不识字,他怎么就知道有权就要杀人?其实,就是因为这是中国文化里最残酷的东西。可惜的是,鲁迅尽管意识到了阿Q的这一缺憾,但是他身上还是沾满了这样的东西。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鲁迅不知道怎么去面对黑暗。结果,鲁迅最后就认定说,面对黑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黑暗铲除,就是拿手术刀,而不是拿起那个贮集人类灵魂的笔。这就是鲁迅最大的失误,

  鲁迅的遗嘱,这是中国人都很熟悉的。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其中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就是:“一个都不宽恕。”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也要再做一个讨论。因为他是大师啊,我们不能够放过,我首先要问,鲁迅的怨敌是谁?我们考察一下就会发现,鲁迅一生经历过三个统治时期,就是满清、北洋军阀和国民党。那么这三个时期,无疑是鲁迅眼中的黑暗时代。而且,鲁迅30岁的时候清政府就倒台了,鲁迅并没有和清政府做过对。对于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呢,鲁迅也没有和他们正面为敌过。而且,鲁迅一辈子都当教育部的官员,很多文人就不理解,说你挣的稿费又不少,你还赖着一个教育部的小科长职位领那份工资,什么意思啊?鲁迅就到处解释说,我是为了活命,他说我这是“壕堑战”。我一方面拿敌人的钱,一方面骂他。但是,我希望大家知道,鲁迅跟他的那些文化界的怨敌却没有做过壕堑战,都是赤膊上阵,这是我们最值得注意的。他说的我的怨敌一个都不宽恕,我猜测就不包括北洋政府和国民党的那些军阀,而完全指的是那些文人。那些文人是谁呢?胡适,施蛰存,梁实秋,顾颉刚,还有高长虹,鲁迅在攻击这些人的时候,称得上嬉笑怒骂,妙笔生花,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是鲁迅的耻辱,起码不能够说成是鲁迅的光荣。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这些人怎么能成为他的怨敌呢?一个大师能够这样思考和这样做事吗?何况,哪个是敌人呢?胡适是鲁迅的敌人吗?二十世纪盖棺定论的时候,我们只能说,鲁迅跟胡适平分二十世纪。今天我们经常说胡适是饭,鲁迅是酒,可鲁迅竟然认胡适为敌人,但是胡适到死都没有认鲁迅为敌人啊。可是鲁迅说,我就不宽恕你。你说,我们怎么去理解这样的人间恩怨和人世沧桑?我们怎么去理解呢?还有顾颉刚,就是写《古史辨》的那个历史学家,因为跟鲁迅讨论学术问题,鲁迅就与他结仇。顾颉刚是个酒糟鼻子红鼻头儿,结果鲁迅写小说,就写有一个红鼻头的小丑如何、如何。他跟梁实秋本来也没什么仇,因为文学性的争论就闹得不可开交。施蛰存,大家知道,华东师大的教授,前几年刚逝世,怎么也不能说他是个敌人吧?对不对?那现在我们看一看,哪个是鲁迅的敌人呢?我们只能说,没有一个啊。他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挖苦,对于资产阶级乏走狗的嘲讽,以及对于他人的批评的反击,其实都是一种人身攻击。鲁迅这样做,是有失公正的。我们必须要说,他是有失公正的。否则,我们就有失公正了。

  对于苏维埃的革命,鲁迅也专门写文章说过,他说我们就是要杀人,就是要把坏人、反动派杀掉,要对他们进行绝不怜悯的无情打击,他说这是最为正当的、最为正确的战法。他说因为我们的压迫是为了要叫这个世界上很快就没有人能够压迫。这个时候鲁迅的口气就很像政治家了。他已经不是文学大师了,他是政治大师了。我觉得这个时候的鲁迅是不值得我们效法的。

  下面我们来看落水狗。我个人认为,鲁迅讲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存在着中国常有的思维的错误,什么思维的错误呢,就是把恶绝对化。他做一个类推,凡是狗,就是要咬人的,落了水以后就更要咬人,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那些宠物狗,你叫它咬它都不咬你一口,对不对?怎么可能咬你呢?所以鲁迅做这种痛打落水狗的追问实际上是没有道理的。而且,鲁迅他在做很多事情的推论时候,都是把仇恨和怨恨放大。鲁迅在厦门大学当教授,他到了厦门以后,勤杂人员跟他说,对面住了一位新聘请的教授,他带了小孩儿,要写作业,你能不能把你的椅子让两张给他?鲁迅就勃然大怒,说这是你们学校排挤我,我要离开厦门大学(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我想了很长时间。我就想不明白,这怎么就是排挤他?还有,有一个过去的学生去拜访他,他下课回来了,挺累啊,那个学生就说下次不妨搬一张椅子,坐着上课,鲁迅就火儿了,说坐着上课,那我下次我搬张小床去讲,不是更好?北师大有一个学生叫杨树达,神经有问题,有一天他跑到鲁迅家去胡闹,鲁迅第一个判断就是,这是保守派派来袭击他的。他马上就写了一篇文章,《记“杨树达”君的袭来》,结果,第二天就发现他是个精神病人。你鲁迅的仇恨的触角、防范的触角,有多么的强烈!

  顺便说一句,鲁迅写杂文为什么写得好啊?我猜,就是因为他防人意识太强了。所以,我们都看不出来门道儿来的地方,他就都看出来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长恨歌》,杨贵妃跟唐玄宗两个人的关系,只有鲁迅看得是最阴险的。别人都说唐玄宗特别喜欢杨贵妃,后来被杀了以后他也恋恋不舍。鲁迅说哪里啊,以玄宗之明,他怎么会不知道这里的小绕绕?他早就知道杨贵妃跟安禄山好,他只是不想说破,所以到下属要把她绞死的时候,实际上他是巴不得把她绞死,只是绞死以后又后悔,到老就怀念杨贵妃。[61]这种解释,真是够毒辣的。由此可见鲁迅的一个很有意思的角度:分析任何问题都先把别人想成是坏蛋,然后想想怎么坏,结果左看一个坏,右看一个坏。最后,朋友只有三四个。剩下的全是他的怨敌,我觉得,这种仇恨只是因为缺爱。再比如说,鲁迅特别恨猫,为什么呢?因为小时候他养过隐鼠,后来找不到了,他的保姆哄他,说你不要找了,被猫吃了。结果鲁迅一辈子就恨猫。你恨猫恨那一只猫啊,你怎么恨一群猫呢?你怎么恨所有的猫呢?

  鲁迅临死时候写了两类文章,一个是《朝花夕拾》,我觉得《朝花夕拾》是鲁迅对爱的求索,但是求索而不得。你看他的爱在什么里面有呢?你可以仔细去观察。只在童年生活里有。所以他用朝花夕拾的办法,用怀念童年的办法来怀念爱,这恰恰说明鲁迅进入了成年生活以后没有爱,也没有找到爱。所以他到老了,到怀念爱的时候,他只能去回忆。回忆证明了什么呢?证明现在没有,对吧?所以鲁迅自己也把这叫做:“思乡的蛊惑”,而且说,“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还有,就是他临死时候写的另一类文章。其中一篇文章,就是怀念他家乡的《女吊》的。写完后他还给所有的人看,说我这个文章写得多好啊,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鲁迅的基本的思想脉络。所以,如果给鲁迅出一道农夫与蛇的题目的话,鲁迅的回答肯定是和全中国人民是一样的。问题是:假如你把一条蛇捂暖以后,它把你咬死了,第二个人还要不要去做呢?鲁迅的意见是连第一个人都不要做,把它打死算了。但是你要是到有浓厚的基督教文化的西方,他们就会说,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第一百个人,第一千个人都要前赴后继地去捂,直到把这条蛇捂得不再咬人。我觉得,这种差别其实就隐含了对爱的力量的是坚信还是怀疑。鲁迅输在什么地方呢?我觉得如果对人的信心不再存在的话,或者说,对他人身上肯定会存在着的和我所共同的那种对美好的东西的追求这种信念不再存在的话,那我们每一个人就都是鲁迅。因为,当我们对别人产生怀疑的时候,我们就只能采取诅咒的方式和恨的方式,而这种诅咒的方式和恨的方式就使得所有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当我们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着一个公正的爱的时候,我们就只能够用恨来面对这个世界。而由恨面对这个世界所造成的唯一结果就是所在之处都是敌人。海明威写《丧钟为谁而鸣》的时候,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他说乔丹面对即将飘然而至的死亡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已经为我自己的信念战斗了一生了,如果我能在这里打赢,在任何别的地方也一定能够胜利。世界如此美好,真值得为它而战,我真不想离开。为什么鲁迅和这个世界共存了那么长时间却会认为这个世界如此的丑恶?而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眼中,在雨果、但丁、卡夫卡的眼中,这个世界都不丑恶,在海明威的眼中也不丑恶。这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所以,我觉得,鲁迅对于社会的批判的结果是把自己化成了两个,一个失败的鲁迅对另外鲁迅的失败的批判。而且,实际上这都是一个东西,这就是:发现了心灵的黑暗,但是自己的心灵仍旧黑暗。我觉得,这就是鲁迅的悲剧。

  “能憎”却未必“能爱”的“巨毒”鲁迅

  第三个方面,对于爱的误解。

  尽管我也不愿将鲁迅的美学就直接称之为“仇恨”的美学,但是,鲁迅的美学却无论如何也绝对称不上“爱”的美学。现在有人称鲁迅是“仇恨大师”,我觉得这有些过分。但是,鲁迅的为绝望而绝望的美学也确实不是爱的美学,而更接近于仇恨美学。绝望之为绝望,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因为太爱人了,或者是因为太不爱人了。有信仰的绝望当然是属于前者,那么,无信仰的绝望呢?我看就只能属于后者。再回顾一下鲁迅的思想历程,在刚刚起步的时候,鲁迅打出的最为旗帜鲜明的口号就是:“吃人”,可是我们仔细想一下,开始于“吃人”,那么,应该结束于什么呢?必然的归宿显然就只能是“爱人”。可是“吾行太远,孑然失其侣”[62]的鲁迅并没有走上“爱”的道路,而是走上了“恨”的道路。在鲁迅那里,爱并非超乎恨的绝对存在,而是恨先于爱而存在,成为了生存的前提,爱被作为原因,作为对于恨的被动反应。就是这样一种爱与恨对等的错误,导致了一种鲁迅的“无援的美学”。在这一美学中,实现了对于神圣者的反叛并且窃取了终极者的宝座的,仍旧是人。中国不是有一句老话吗?“途之人可以为禹”(荀子),在鲁迅的内心深处,其实还是这些东西占了上风。于是,人只为良心的自由而斗争。可是由于没有了神圣者,人却又会死在自己的内心,成为一个瘫痪的哈姆雷特。结果,爱与恨的对等败坏了鲁迅的判断力,也败坏了鲁迅的审美趣味,这使得他始终没有能够真正找到国民性的真正病症,也没有能够开出疗治的药方。举几个大家都很熟悉的例子,他的或者轻信于人,或者多疑于人,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他的把中国的民众一会儿看作“中国的脊梁”,一会儿又看作麻木不仁的“黄脸看客”,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的阿Q也是如此。因为让自己和阿Q站在同一高度,因此没有把这个形象当作“丧钟为自己而鸣”来塑造,没有注意到自己与阿Q之间的共同命运,以致不惜从后者身上挑剔出了太多的过错、太多的可憎、太多的可恨,以致在我们心灵深处唤起的不是“哀”和“怜”,而是“怨”和“恨”[63],我认为,这是到今天我们也还没有深刻总结的美学教训。

  这样,尽管鲁迅也很强调爱,例如他和许寿裳都认为:“我们民族最缺乏的是诚与爱”[64],例如他也宣称:“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便只是‘爱'”[65],例如他甚至疾呼觉醒的人要“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66]、疾呼“革命的爱在大众”[67],疾呼“创作总根于爱”[68],但是,由于他所理解的爱仍旧是无信仰的爱,而不是有信仰的爱。因此,这种爱一旦没有了爱的对象,例如发现了大众的愚昧以后,就认为不值得去爱,例如认定对方为敌人以后,就认为不必去爱,结果,实际上在他那里就只剩下了恨。换一句话说,鲁迅并不是不想爱,也不是不知道爱的重要性,否则,他就不足以成为20世纪的美学大师,但是鲁迅却毕竟缺乏爱的动机与爱的能力。我后面就要讲到,爱的动机起码包含两个前提:无条件的爱与不对等的爱,而鲁迅要求的是对等的爱与有条件的爱,这就使得真正的爱的动机在鲁迅那里基本上还没有出现,不过,这是后话。我们这里暂且不提。在这里,我只简单地说,缺乏爱的动机与爱的能力,使得鲁迅的“创作总根于”爱转而实际成为“创作总根于”恨,这就是鲁迅的所谓“能憎才能爱”。

  而且,由于仇恨,所谓爱也不过是朝对手打去的一张牌,而不是一种终极关怀。从这个角度再去看一看鲁迅的作品,不难发现,作为心灵黑暗的在场者,鲁迅所传达的更多的竟然是仇恨的声音。鲁迅的遗嘱大家都很熟悉,他宣布的“一个也不宽恕”确实让习惯于“其人将死,其言也哀”的国人大吃一惊。他还说,自己的“怨敌可谓多矣”,但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许广平的回忆更能说明问题:鲁迅去世前做过一个噩梦,他走出家门的时候,发现四处埋伏了敌人,并且正准备向他发动进攻;于是,他毅然决然地拔出匕首,刺向敌人的身躯。这就是鲁迅——一个含恨离开人世的鲁迅!他对于敌人的敏感已经到了敌人无处不在的地步啊。这很有点像晚年的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毛泽东的心态,他不是连亲密战友刘少奇都认定是敌人了吗?难怪毛泽东会说:我的心与鲁迅是相通的!其实,鲁迅的思考在这个方面确实是肤浅的。不但没有意识到真正的爱必须以无条件与不对等为前提,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仇恨就是仇恨,仇恨永远与爱无缘,仇恨永远不会成为爱。而且,仇恨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武器,当然可以用它来伤人,但是最终却肯定会更大地伤己。因为仇恨如果不是以爱为基础、为前提,那就必然会把我们带向野蛮与残忍,把我们变成比敌人还要可耻的暴徒,因为我们还没有学会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没有学会悲悯有罪的生命,没有学会真正成为一个人。结果我们在惩罚有罪的生命的同时自己也犯下了凌辱和蔑视生命这一更大的罪。

  还有一个问题要稍微讲解几句,这就是鲁迅的“以毒攻毒”式的反抗。文革中每个红卫兵都像个小鲁迅,当然不是鲁迅的责任,但是我们也不能说完全与鲁迅无关。其实,鲁迅的“以毒攻毒”式的反抗也难辞其咎啊。在这方面,鲁迅确实令人吃惊。甚至连尼采都要“向复仇感和怨恨感宣战”,可是鲁迅却认为“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爱之深切,故亦恨之深切”,因此不妨执着于现世的一重世界,而且在现世就把一切帐统统结清,“拳来拳去、刀来刀挡”,甚至不惜“用更粗的棍子对打”、“一个都不宽恕”。他偏偏忽视了的是:这“以毒攻毒”的“毒”并非他独创的法宝,而正是他的反抗对象——中国传统文化所先行“点化”他的,因此,“以毒攻毒”本身反倒证明了他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自觉认同,证明了他不但根本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文化的控制,并且反而为他所最憎恨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控制。在同中国传统文化的拼死搏斗中,中国传统文化的“毒素”也在再塑着他自己。而且,在以中国传统文化作为破坏的对象之时,他自己却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69]他生就了破坏中国传统文化的“硬骨头”,同时又禀承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巨毒”。于是,他“睚眦必报”,宁可“错杀”、也不“错过”。没有上帝来裁判,便干脆由自己裁判,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甚至,鲁迅总是在不停地搜索着“敌人”的影子。而天堂乃至与天堂密切相关的所谓信仰维度自然根本就不入鲁迅的“法眼”。他曾明确表示,自己“是讨厌天国的”[70]。《墓碣文》中的“自啮其身”更说明由于仅仅凭借于“中间物”而拒绝信仰维度,鲁迅甚至无法知道自己的“本味”[71]。在他看来,爱和善良是无能的,惟有恶才是唯一的绝对力量,因此不惜以恶来担当恶,不惜“灵魂的荒凉和粗糙”,不惜“灵魂里有毒气和鬼气”,不惜以“巨毒”自况(而称许广平只有“小毒”),不惜推重“活无常”与“女吊”的复仇,不惜宣称至死“一个也不宽恕”。这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恰成对照,一个是绝望的反抗,一个是无尽的悲悯。在这方面,鲁迅笔下的儿童远不如陀氏笔下的儿童更为可爱,例如,鲁迅笔下出现的那个拿着芦柴棒对着愿为他牺牲一切的启蒙者喊“杀”的还不太懂事的孩子,在陀氏笔下就从未出现,就显然是一个典范的例证。而有人说读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以后,觉得与这些人物同为人类是值得自豪的,但是在读了鲁迅的书后我们却无法产生同样的感觉,这应该也是一个典范的例证。对比一下,鲁迅更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甚至比拉斯科尔尼科夫更拉斯科尔尼科夫,因为他连拉斯科尔尼科夫最终的下跪都不屑去做,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人物为之揪心的“倘若没有上帝,那世界的恶该如何承受?”之类的问题鲁迅更根本就从来没有问过。他昭示人们绝对不要相信爱心、神性、眼泪等一切神圣的东西,因为它们都是虚假的,唯一的功能就是帮助历史扼杀生命。作为中国的尼采,鲁迅实在没有浪得虚名。结果,他竟然不再是去治病救人,而是去消灭病人。当然,消灭病人要比治疗病人容易得多,但是那已经不是一个医生的职责。早年学医的鲁迅竟然出此下策,不能不说是一种对于神圣职责的回避,不能不说是已经距离爱的圣坛越来越远。

  就是这样,鲁迅与“信仰启蒙”这样一个20世纪的思想的制高点失之交臂。

  我要说,这个“失之交臂”损失十分惨重。而且,它让我们太沉重!

  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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