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与“道”的曲通处(1)(3)
2016-03-31 01:02
导读:“不言”之言或无所执著之言,是为了引导人们“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不得已才有的“言”。“言”的言外之“默”提示着人们,“不言”作为“
“不言”之言或无所执著之言,是为了引导人们“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不得已才有的“言”。“言”的言外之“默”提示着人们,“不言”作为“玄”言的性态的发用之一,不是肆意妄言,它的一个当有之义是“贵言”或“慎言”。“希言自然”,即是“慎言自然”。《老子》十七章指出:“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为什么那种百姓只知道其存在的君主才是德行最高的君主呢?那是因为在这么多的君主当中,惟有他才摆脱了肢体之欲和耳目之思的牵累,不为功绩所动,不为名声所诱,惟有他才出语谨慎,不轻易倡导,也不轻易禁止,以免搅乱百姓的心思。在他的治理下,百姓的天性没有遭到丝毫的戕贼,他们做成的每一件事,取得的每一次成功,无一不是顺着他们禀受于“天”的自然之“性”自然而然地达到的。从“下知有之”的“太上”,到“(下)亲而誉之”的“其次”,再到“(下)畏之”的“再次”和“(下)侮之”的“再其次”,是老子对君主的德行从高到低的排列,他所采用的准绳即看其是否做到了“悠兮其贵言”。在“贵言”或不轻易出言里,有一份对可体悟而不可言说者在被言说时可能毁于语言的敏感。懂得了言辞能传达的和不能传达的,明白了言辞所固有的局限,才可以免于因执著于言辞而可能带来的与“道”相违的危险,真正做到不执著于言辞。在老子的理境里,不执着于言与不轻易出言是可以相互诠释的。
耐人寻味的是,集“不执着于言”与“不轻易出言”于一身的“不言”之言,正寓托着与不可道的“常道”相称的不可名之“常名”。通常,人们都把“常名”理解为在“名”或概念性语词之上或之外的一种抽象、神秘的“名”,其实它与其说是又一种“名”或概念性语词,不如说是一种让“名”或概念性语词“使其自己”虚灵不滞的动势。对这一点,可以借助庄子在《齐物论》里谈到的“地籁”、“人籁”与“天籁”的关系来理解。地籁是自然之风游走于众窍所发出的声音,人籁是人的气息鼓荡于乐器而发出的声音,天籁不是与地籁、人籁有别的另一种声音,而是对地籁、人籁依其自然本性的没有任何意欲的成全,此即所谓“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在庄子看来,无论是风吹万窍发出不同的声音,还是人吹乐器发出不同的声音,都是有此窍就有此声,有此器就有此音,这些声音无一不是由于众窍和乐器自身的作用使然,是自己使自己如此,自然而然,并没有谁主使其中,对它们进行发动。这种让地籁和人籁“使其自己”的动势,即是天籁,或者说其名词化的结果即是“法自然”之“道”在声音领域的别名——天籁。同样,集“不执著于言”与“不轻易出言”于一身的“不言”之言,也是自己使自己不陷于任何“名”或概念性语词可能带来的端崖,它对“常道”的特性无所抽象、无所遮蔽而“连犿无伤”。这种让“名”或概念性语词“使其自己”的动势,这种对“名”或概念性语词依其“言为心声”的自然本性的没有任何意欲的成全,其名词化的结果不正是与“天籁”相通、与“常道”相称的“常名”么?正如“无所不在”的“道”“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一样,又如天籁也在地籁、人籁一样,“常名”并不在对“名”或概念性语词依其自然本性的没有任何意欲的成全之外另有存在,换言之,“不言”之言本身即有“常名”,深入体察任何一句自然而然地发生、措意、展开的话都可以发见玄深的“常名”的踪迹。因此,从对“名”或概念性语词无所执著的凑集结果——无所执著的言语或内蕴了“无”之“用”的“言”的“有”之“用”——上,就可以去体味不可道的“常道”的意趣。这用《老子》的话说,即是:“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并没有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切断了“名”或概念性语词通往超越的“形而上者”的道路,而是另辟蹊径,此即,从对“名”或概念性语词无所执著的“形而下”的使用中所获得的诸多意义上,即可以去体味它们曲折道出的“形而上者”的意义。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陈洪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