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启新公司水泥资本南扩原因初探((2)
2017-02-28 01:01
导读:此时国内水泥市场的供求状况,据海关贸易总册1929年份的报告,是年外灰进口“共有98万余桶”,而该年三公司全年生产量为335万桶,销售212万桶,产销相
此时国内水泥市场的供求状况,据海关贸易总册1929年份的报告,是年外灰进口“共有98万余桶”,而该年三公司全年生产量为335万桶,销售212万桶,产销相比约为十分之七,总体说来,产大于销。面对如此局势,三公司认为有“合力同心,成立坚固之团体”[1]237的必要,并与1931年7月签订了《联合营业草约》。其中对销数、售价、联业区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并指出如遇其他国内外同业相与竞销,三公司当共同一致进行抵抗,联业期限为一年。
随着期限的临近,冲突愈来愈明显。华商公司因中国水泥厂袋货销数甚多(中国水泥厂缺乏桶货,以袋货见长,每袋50﹌g),商请中国水泥厂让销,提出三公司袋灰在江浙平均销售。这一建议,遭到中国水泥厂拒绝。华商公司不顾联业精神,片面撕毁《联合营业草约》,挑起事端,中国水泥厂被迫应战。双方自1933年3月初开展跌价销售,到1936年2月,启新公司与中国水泥厂《联业合作契约》签订,这场纷争才告一段落。
此次由华商公司挑起的争端,启新公司开始并没有立即参与,而是充当调停人的角色,其用意就是让他们在争斗中两败俱伤。启新公司在充当调停的说项中,并没有解决华商公司要求在江浙三家平均销售袋灰的问题,同时也引起中国水泥厂对其说项的极为不满。中国水泥厂方面表示“产额所余尚多,自认采取自由混战主义,不仅运销华北,并表示拟运汉口销售”③。[注:启新公司的《应付华、中跌价专卷》,第824号,津密第23号函。]中国水泥厂这一“混战主义”的“捣乱政策”,使得启新公司在其“根本行销之地”受到打击。以汉口为例,“泰山④[注:“泰山”指中国水泥厂的商标名。]灰来此四阅月,销售虽仅三千余桶……(我方损失)则已达二万余金”⑤。[注:⑤启新公司的《西所给总所信:冶厂向沪运销塔灰计划》,第849号,民国廿二年九月卅日。]华北是启新的生命线,对于中国水泥厂的北侵,启新公司没有坐视不管,指示其南部总批发所(上海)“万不能令泰山在彼处(指京镇一带,该公司大本营—笔者注)获有厚利……亟应在京镇两处力为痛击,以遏其势,使其根本动摇”③;与此同时,启新公司在汉口的西部批发所,则主张用大冶水泥厂“塔”牌运销南京以谋抵制。启新公司上下同时对中国水泥厂发难,不能不说事态的严重。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到目前为止,笔者在现有的资料中,还没有发现能够说明启新公司“在京镇两处力为痛击”中国水泥厂的举措,就是创办江南公司的材料。但是在1933年的秋天,受启新公司委托,以赵庆杰为首的地质勘探组开始往江南一带进行地质勘探。在结束为期近一年的考察后,考察组向公司提出了在南方设厂的三个预备方案:浙江杭州、安徽芜湖、南京栖霞山。启新公司放弃了靠近江浙销售市场的杭州设厂议案以及临近淮南煤矿的芜湖设厂议案,却选择了在邻近首都南京东郊开设水泥厂,当然它更接近位于龙潭的中国水泥厂。
1934年,启新公司以创办“模范农林畜牧场”的名义,首先在首都南京的江防要塞——栖霞山东麓购置土石山和厂基地二千四百余亩,圈定了江南厂的基本轮廓。1935年初,原北洋政府内阁总理、时为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的颜惠庆受委托拜见蒋介石,提出办厂请求。是年3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批复颜惠庆等人,准予在栖霞山开设工厂。同年5月,江南公司创立会于天津召开,启新公司股东议决,将上年及本年应分之股息、红利、酬劳240万元拨作江南股本,成立了颜惠庆为董事长的江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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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一八事变对启新公司的影响
启新公司的销售市场是在1920年代民族资本角逐水泥业的过程中逐步完善的。1923年秋,华商公司“泰山”牌在江浙一带同启新公司“马”牌水泥争夺销路,启新公司除在该地区加强竞争力量外,不得不另辟途径。鉴于“马”牌质性耐寒,适于在东北地区使用,1924年9月董事会决定在奉天(沈阳)设立“东部总批发所”,其营业范围包括东三省及附近蒙古各盟。拓展后的东北市场占启新总销售市场多大的份额,还没有具体的数字来说明这一问题,但是表1①(注:①启新水泥厂志
办公室编的内部资料《启新水泥厂史》第36页。)将有助于我们进行总体上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