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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培育和营造良好的执法和氛围
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是消除滋生违法苗头的有力保证。大家都知道目前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人们的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普遍淡薄,尤其黄河流域机构的执法难度更为突出,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观念还很严重。首先要逐步培养和建立一个让有关执法部门、沿黄村镇等广泛参与和监督齐抓共管的水法规贯彻落实运行机制。每月或每季度向沿黄乡镇派出所、行政村委会及各乡镇执法职能部门(公、检、法、司、物价)等发放征求意见卡,对黄河的水行政执法、水事案件查处、违障清除、堤防、临背河淤区土地开发、水闸工程管理、堤防收费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便征得他们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营造一个宽松的相互理解和配合的执法环境和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执法氛围。另外在向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同时,把有关的水法规知识向他们发放和宣传。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防汛条例》以及堤防养护补偿费、水费、采砂取土费征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报批的有关文件、规定等,使沿黄村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和了解黄河、认识黄河工程的重要性、掌握和熟悉国家对黄河工程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从而给黄河部门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和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3.4加大巡查管理力度
在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水工程和河道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管理十分必要,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是防范水事违法案件的又一重要措施。东营局的40余名工程和涵闸养护管理人员兼任水行政执法联络员,他们和80名专管人员在搞好工程和涵闸管理的同时,也协助水政执法人员搞好工程的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制定的巡查管理制度,专管人员在各自工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对近堤取土、违障建筑、损毁工程设施等违障行为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解决的重大案件要及时快速上报。综合分析,上述四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和促进的。在这四方面的工作中,黄河水政监察人员不仅是打击水事违法的主力军,也是搞好宣传、各方面协调和巡查管理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因此,加强水政队伍建设是防范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基础。
4结语
总之,依法治河、依法管河是黄河广大干部职工的神圣职责,减少违法案件、维护黄河管理秩序是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重要内容。笔者相信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宣传、打击违法行为,培育良好执法环境,制定经常性的巡查保护水工程的办法和制度,水事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必将会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会逐步的减少,从而使爱护、保护黄河防洪工程设施的思想觉悟将蔚然成风,由此发挥黄河防洪工程抗御洪水的巨大作用,确保国家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