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城市防洪现状与对策(1)程力学毕业论文(2)
2013-09-28 01:07
导读:三、丽水城市防洪措施 根据丽水市城市远景规划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确定大溪、好溪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为10年一遇。在规
三、丽水城市防洪措施
根据丽水市城市远景规划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确定大溪、好溪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为10年一遇。在规划建设防洪工程措施时,必须在确保达到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城市用地布局,城市排水和城市景观的需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矛盾。根据丽水城市的防洪现状,解决丽水城市防洪的主要措施:
1、大溪、好溪的防洪措施
大溪、好溪防洪可采用沿江筑堤和填高地面两种。根据省水电设计院的丽水城区洪水计算成果和丽水城市总体规划,丽水城区规划区内低于5年一遇洪水标准的土地为150公顷,5-10年一遇的588公顷,10-20年一遇的854公顷,20-50年一遇的1029公顷。
若采用填高地面提高防洪标准,其填方量50年一遇时约2170万m3,20年一遇时约1000万m3,10年一遇时约340万m3。光采用填高土地达到防洪标准时,填方量很大,还需配合沿江挡土和防护建筑,其投资相当大。但该方案不再存在溃堤风险,措施最为可靠,地面填高后也有利于城市排水。但现有建成区5年一遇以下土地还有160公顷,不可能重新进行填高改造。
若采用筑堤方案,由于沿江现状地面均较低,为42-48m左右高程,要达到50年一遇标(53-54.4m高程)堤防高度较高,经防渗分析计算,堤防需采取高喷砼防渗墙处理,经估算采用高喷砼时仅大溪北岸4.4km堤防就需该项投资约6000万元,投资造价较高,且该方案对城市景观和城市排水等亦较为不利。
综上分析,对沿江防洪采用填高地面与沿江筑堤相合的方法较为理想,在城市建设中将城市用地填高到约10年一遇标准,这样城区地面高程达到50.5-52.6m高程,同时在沿江地带设置防洪堤,堤路间通过缓坡绿化带连接,这样既不有碍于城市景观,同时经渗透计算表明防洪堤可取消造价较高的高喷砼防渗措施,节约工程造价,应该说该方案为最可行的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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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溪排洪措施
大溪在丽水城区下游段厦河和塔下处现状河宽仅220m,使大溪洪水水流不畅,因此,对厦河和塔下河段实施劈山拓溪,提高大溪洪水下泄能力,对降低大溪洪水在城区段的水位有较大的作用。
3、防御山洪措施
城北山洪的防御,可在规划区以北采用开劈截洪渠道,将山洪洪峰流量引往大溪或好溪的城区以上。部分进入城区的水量可采取城区内河整治措施,疏通理顺内河,沿内河沟排走。
4、城内雨水和进入城区内河部分山洪水量的排水措施
由于沿江围堤后,城内地面相对较低,对城市排水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城内造成涝灾。因此如何解决好城内雨水排放应是城市防洪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此一是可在现状的城市主要水流出口处建设相应的控制闸门,用以控制在外江低水位时城内雨水的自流排出,当外江高水位时,防止江水倒灌。同时在相应位置设置排水泵站,在城内洪水和外江高水位同时发生时进行强排处理。
5、非工程措施
一是建议降低紧水滩的汛限水位增加其调洪库容,提高丽水及沿大溪两岸的防洪能力,经推算紧水滩汛限水位下降2.0m时,50年一遇洪水丽水城区水水门水位可下降0.64m。二是在流域内加强水土保持建设,涵养水源,防止或尽量降低水土流失。三是建立健全有效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机构和措施,建好城市防洪工程,确保城市防洪工程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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