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城市共同居住生活的(1)程力学毕业论文(2)
2014-07-01 01:15
导读:然而城市不应该是这样的。“城市天生是一个多种形式,不分隔开的环境。在城市里,的确,一小群人可以自成一个小社会,有如各种部落在早期的伊斯兰
然而城市不应该是这样的。“城市天生是一个多种形式,不分隔开的环境。在城市里,的确,一小群人可以自成一个小社会,有如各种部落在早期的伊斯兰城市中曾是那样的,或者,像希腊人或波兰人在纽约或芝加哥的同一街区内组成一个暂时的聚居点那样。但是大都市是各种人的一个混合体: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从事不同的职业,偶尔还见到些人物,穷的富的,高傲的低贱的,大家混在一起,常常见面,合作和摩擦。”在这里再一次提出了城市必须具有的两种彼此相对的品质:开放、流动、多质、混合、非地缘性与封闭、稳定、单质、纯净、地缘性,二者就象“人”字的一撇一捺似地相互支撑着,任何一方的缺陷都会导致城市生活的倾斜。城市社会的同质性与异质性不是截然分开,而是彼此融合的,这种对立、互含、包容的原则应当体现在住区居者的社会构成上,即一定程度的混合性。 郊区倾向于将人们分离到收入与年龄都十分相似的同类的社区中,城市住区则不同,它为聚居者提供的应是一个合理的、混合型的居住环境,让每种人与不同于自己的人交往、相处,它体现了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有着强大兼容力的根本品质。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艾丹在分析北京历史聚居地的文章中这样写道:“在北京旧城里的典型胡同边上的院子包括经典的独家独户四合院,也包括60多户的大杂院,居住条件十分多样化。但除了一些门上的细部以外,从胡同基本上看不出来哪个院子是高档的和哪个院子是拥挤破旧的。院子内部的社会差别不影响老百姓和小商小贩对胡同的使用,而且这样的使用也不影响院内的安静和安全。在北京旧城居住区中,由墙围起的居住院落与基本的社会稳定性相结合增加了居住的安全感——即使社会和经济的差别不断扩大颇使其它居住环境中的居民感到不安。”我们可以从传统的这种住区品质中体味出漫长岁月中人们能和谐相处的社会基础:混合性与内敛的文化精神。 大学排名 但现在的城市建设是怎么做的呢?在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了,这不单是一种市场的自发行为,甚至政府的举动也在促成不断分层分化对立的局面。城市规划应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团结者,还是离间者呢? 与破旧住区形成强烈反差的金碧辉煌的富人居住小区张扬了极端的个人主义或者说小集团主义,但“贵族”永远是少数。规划者的对象是民众。 混合性的居住应当是一个大前提,这与城市发展所需的社会背景相吻合——无论是特权阶层、富裕阶层、工薪阶层、打工族还是三无人员(无户口、无住房、无固定工作)都不能将自己封闭在城市生活的整体之外。另一方面,这种混合亦非全盘打散、毫无章法地夹杂起来,而是一种同质聚居的背景下的混合:对于小型住区或组团内部来说是同质聚居,左右邻居、上下住户都是收入与社会背景接近的人们,在较亲密的交往范围内,保证居住生活的稳定;对于小型住区或组团内部来说是同质聚居,左右邻居、上下住户都是收入与社会背景接近的人们,在较亲密的交往范围内,保证居住生活的稳定;对于大范围的城市住区(尤其是某个城市片区)则应当推行异质的居住集团的混合,这种混合所暗示的生活行为在亲密交往的范围之外,却在日常共同居住生活领域之内。同时,它也能使城市公共设施区(4)的发展保持多样性特征,以免富人区旁边全是高档消费区,穷人区旁边全是破旧的低档娱乐消费区,从而保证城市整体空间领域不被划分成对立而抵触的不同部分。 居住的混合性是城市生活多样性与包容力的具体显现,是建构在稳定(即地缘性与同质性)基础上的混合,其基本原则是“同质小居,多质大居”,这里的“小”与“大”指的是数量、规模与占地面积。同质的“小”的居住空间领域的围合与界定应当是较为明确清晰且富于效率的,这是“家”之外的最亲密的空间层次,亦是最亲密的城市公共性空间层次,也就是邻里空间(有时也包括邻里—住区型公共区)。再将空间层次扩大一步,即从邻里步入住区的“大”的公共空间,这时的公共空间则应逐渐体现出多质并存的混合性,不同阶层的人们共享住区的绿地、广场以及各种服务设施,相互发生关联与磨合。这一阶段的城市生活可能是地缘性的,也可能不是,但城市中的个人在经过了小团体人之后,真正地作为一个开放的、包容的整体人而存在了,这不正是人类历史千百年进化中所追求的社会平等与公正性的一个方面吗?
4 结语
我们将不得不承认,不同经济能力与社会地位的人所占有的个人空间是不平等的,在一定程度上,不同集团所拥有的群体空间(5)也是不平等的,但是城市空间却理所当然地应属于所有人,城市住区也是这样。毕竟,对于占地较大的城市住区来说,其内不可能全是私人空间与群体空间,而没有城市空间。即使住区构筑了它的地缘性(这是必须构筑的),也并不表示别人不可以进入其间。没有陌生人的城市永远不会有活力,没有陌路人的城市也永远不会有活力,大型的城市住区亦是如此。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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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阶层的分野不是均等的,即社会人并非平均地分配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之中。普遍认同的人口规模分布是一种金字塔结构,该理论认为社会阶层由下往上呈递减之势,越往上的社会阶层人口越少,最底下的劳苦大众数量最多。但新的迹象表明,在今天及明天的社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阶层分布并不是单向递减的金字塔,而是双向递减的双金字塔:社会中最多数的人不是处于最低阶层,而是一个中间层次,人口数量以其为基准向上与向下分别递减。处于这一中间层次的社会阶层即为基准阶层。
(2)邻里空间是相邻住户间较为亲近的群体空间,比如北京大杂院内几户人家共用的院子以及现代小区住宅楼下的活动场地、几栋住宅楼围合成的宅间用地等都可说是邻里空间。一般而言,邻里空间是公共性居住领域中与每户人家直接相连的第一个大的空间层次,对于居民间的交往协同以至于结成较亲密的居住共同体意义极大。
(3)研究表明,当一个人所属群体内的人口数量较大时,他不但不会认识很多的人,反而会消极逃避,这是因为人的信息承载力具有极限。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泛滥的时代,人们不会把社交圈局限于共同居住生活范围之内,因此,如果保障同质居住的较亲密的邻里空间内人口规模过大的话,反而会间接遏制居住共同体的凝结。
(4)城市公共设施区——与城市住区相对,城市公共设施区指的是城市中各类大中型公共设施较为集中的地区,可认为是通常意义上的城市中心以及各片区中心。在信息化的后工业社会中它日趋庞大与复杂,吸引力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城市公共设施区虽然有强大的吸引力,但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且多质性特征明显,因此表现出相当大的匿名性,不易产生归属感。
(5)本文认为,城市空间依据其公共性程度大致分为3类:个人空间、群体空间与城市空间。个人空间是封闭、私人、独享的空间;群体空间是半开放性、半公共、一定程度上共享的空间;城市空间则是开放、公共、共享的空间。在其中,群体空间具有城市空间与个人空间的双重属性,它对于进入其间的人的限制条件常是隐含的,并且反映了一定的集团性或者阶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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