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如何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及把持质量(2)
2014-07-23 01:31
导读:3、存在问题及对策 (1)施工承包商质量检测的制度、机构、手段和条件,不具备、不完善或“三检”不严,势必会使施工承包商自检的质量低下,相对地把
3、存在问题及对策
(1)施工承包商质量检测的制度、机构、手段和条件,不具备、不完善或“三检”不严,势必会使施工承包商自检的质量低下,相对地把施工承包商自检的工作,转嫁到监理工程师身上,增加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的负担;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的技术检测力量也较薄弱,在笔者参加质量检测的某工程中,承包商质检人员是一位刚参加工作几个月的同志,还没有经过任何专项
培训考核获取检测工作资格,这种状况对质量管理很不利,应该加强质量监督、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鉴于目前各种规范、技术标准不断更新,检测技术不断发展,应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牵头,委托检测站定期举办各种试验检测规程、规范学习班,按照计量认证的要求,从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以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人员的素质,确保监督、检测工作质量。
(2)经过计量认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设工程和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制品进行检测的法定检测单位;企业内部的试验室作为企业内部的质量保证机构,承担本企业承建工程质量的检测任务。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也有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少数检测单位还采用不正常的手段进行“竞争”;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滋生了由于试样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3)进行质量检测的单位由于处于不同部门、系统,其检测的资质等级也有高低,其质量检测评价条件有的并不完备。笔者参与的某渠道防渗工程检查中就碰到委托的某系统试验检测单位将施工配合比按建设部的规范而不是按水利部门的规范进行,其得出的混凝土配合比中水灰比完全不符合渠道防渗工程规范的要求。因此,业主在委托质量检测单位时,应具体分析,不能是试验检测单位就委托,应委托给本部门本系统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因经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有一套质量保证体系,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才较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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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语
(1)质量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质量检测资料是衡量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一项政策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抓好质检队伍自身建设,一是检测人员素质,二是检测设备,这是搞好工作的基础;
(2)检测人员不仅能发现问题,而且比较了解问题发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给予质量检测部门较大的质量管理权,将有利于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提高;
(3)施工承包商的质量检测是其内部进行的、全过程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是其它各方检测的基础,是质量把关的关键。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测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是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对工程质量及有关各方实行的质量监督检测,是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工程建设中,应坚持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条例进行质量检测,避免出现工程缺陷和不合格品,避免因器材或建筑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建设项目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参考文献:
[1]朱寅生.浅谈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控制[J].治淮,2005,(5).
[2]吕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浅探.水利建设与管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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