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仲裁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程力(2)
2014-08-08 02:48
导读:仲裁员获得适当报酬,可激发其责任心,而且,只有他获得了报酬,当他出现重大失误或恶意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时,追究其仲裁责任才理所当然。现行中
仲裁员获得适当报酬,可激发其责任心,而且,只有他获得了报酬,当他出现重大失误或恶意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时,追究其仲裁责任才理所当然。现行中国仲裁界流行的收费制度,秉承计划经济时代的仲裁传统,没有考虑仲裁员的利益,是没有摆正当事人、仲裁员、仲裁机构相互间关系的结果,仲裁机构错误地喧宾夺主。此一痼疾,必然成为制约中国仲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人民法院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