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外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的现状与展望(2)
2013-05-23 01:29
导读:在地区,中小学设有辅导工作推广委员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执行负责。委员会下设两个组织,即学生辅导中心和卫生中心,两个中心之下又分别设有生活
在地区,中小学设有辅导工作推广委员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执行负责。委员会下设两个组织,即学生辅导中心和卫生中心,两个中心之下又分别设有生活辅导、辅导、职业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五个组具体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主要职责是收集并了解学生情况;建立学生的心理;举行咨询与个案会议;进行参观访问与工作;定期举行各种心理测验;与家庭密切联系,进行家访与召开恳谈会等;设计各级辅导方案,供有关教师参考实施。
依照法令,台湾各级学校均设有辅导组织及专职辅导工作人员。各个学校辅导组织的形态,是由学校首长根据对辅导工作的认识、学校的设备及学生的人数而决定的。所以,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不同人文的学校,其辅导组织的类型各不相同。现以“国小”“国中”及高中辅导三级组织为例:
台湾的“国民小学”一般由学校辅导委员会统筹安排全校的辅导工作。它由校长牵头,下设主任委员和执行秘书各一名,另有委员会成员3~4名,聘请专职辅导教师担任。委员会细分为资料、辅导、联络和特教组,相互配合,再由各科任教师、级任教师和年级主任等共同参与,推动辅导工作的开展。
台湾“国民中学”的辅导工作也由学校辅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由校长牵头,下设推行计划委员会、特殊个案研讨会、
就业辅导委员会和升学辅导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向校长负责,做好自己所承担的辅导工作。辅导委员会的实际领导为执行秘书,负责整个委员会的工作。秘书有一人,有的也有多人。执行秘书主要抓委员会下设的几个小组:行政业务组、生活辅导组、学生辅导组、职业辅导组、研究计划组和测验组。各年级导师参与生活、学业、职业三级活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台湾的高级中学辅导工作组织,依照台湾“教育部”1979年公布的《高级中学法》而设置。学校的辅导工作由专设的机构——辅导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校长兼主任委员,作为全校辅导工作的总负责人。委员会成员包括教务、训导、总务、辅导及等处室主任,主任教官,主任辅导教师,教学、训育、、卫生、
、就业等组长,各科教师代表若干名及辅导教师。辅导工作委员会设置专任辅导教师,以每15个班设置1人为原则,由校长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担任,并由校长从辅导教师中选一人为主任辅导教师,负责规划、协调全校学生辅导工作。
二、我校心理辅导行政建设的展望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行政组织是一个围绕着组织目标,由若干要素组成的开放多维的有机的整体系统。一般来说,行政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组织目标、机构设置、权责体系、法规制度、人员构成、物质因素。与行政组织一样,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组织也是由以上六大要素构成。鉴于美国和台湾地区的心理辅导行政建设经验,结合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我们认为在我国大陆地区开展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
组织目标是组织建设和努力的方向。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组织的最根本目标是从学生心理成长的角度,实施对学校辅导的管理,从而促进学生心理全面而健康地发展。从具体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校心理辅导室来说,各自均有不同层次的工作目标,心理辅导行政需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形成规范、系统的组织目标体系,从而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有序开展。
第二,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组织三级工作网络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在机构组织的建设上,可以采用“三级工作网络”的组织体系。在“一级工作机构”中,由教育局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该区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指导及考核工作;在“二级工作机构”中,各学区辅导中心、直属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工作;在“三级工作机构”中,由各中小学成立“心理辅导室”,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运行与实施。
第三,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的权责体系的建设
权责体系是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的核心要素之一,明确心理辅导室的核心地位和权责能够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我们认为应将心理辅导室作为学校的一个独立部门来设置,使之成为一个与教务处、政教处、科教处、总务处并列的处室。换句话说,心理辅导室主任可以确定为学校中层领导。这样做,有助于学校心理辅导室参与到学校
校园环境的建设、师生心理环境的创设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最终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规制度建设
法规制度的建设有助于心理辅导行政的可持续发展。法规制度的建设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指导性文件,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运行机制、管理办法、评估方案等;(2)教师队伍建设文件,如提高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教育能力的文件;(3)评估考核性文件,如学校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体系等。
第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教师培训的关键是要引导、鼓励和发动广大教师参与和投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除了提升教师的心理辅导理念和技能外,更要提高教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热情和效能感,以及促进教师个人专业成长和心理素质的提高。在培训途径上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结合,如相互听课、评课、个案研讨、学术沙龙等。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第六,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
心理辅导室是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载体。学校确保心理辅导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有助于心理辅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心理辅导室要有心理咨询室、心理活动室、心理阅览室等。另外,从教育行政的角度看,还要形成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对各校心理辅导室等级的评估工作。
总的来说,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努力开展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工作,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有助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均衡发展,最终促进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和人格的培养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