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的特殊阶层(1)(2)
2015-07-30 01:12
导读:农民工在农村中是富有竞争力的群体。武汉地区的调查数据表明,样本的性别构成为:“ 男性”占71.0%,说明男性比例远远超过女性;年龄构成为:“15
农民工在农村中是富有竞争力的群体。武汉地区的调查数据表明,样本的性别构成为:“ 男性”占71.0%,说明男性比例远远超过女性;年龄构成为:“15-34岁”占66.3%,35-54岁占32.7%,“55岁以上”占1.0%,平均年龄为30.26岁,说明绝大多数人口处于青壮年阶段;受教育程度的构成为:“小学程度及以下”占17.7%,“初中程度”占52.0%,“高中或职高” 占30.3%, 说明农民工平均受教育程度处于初中和高中之间,远远高于农村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
从表3可以看出,与农村居民(没有流动经历的农民)相比,“农民工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认同” 较高,“ 经济收入”认同“ 中等及以上地位”的占90.7%,“政治权力”认同“中等及以上地位” 的占76.4%,“职业声望”认同“ 中等及以上地位”的占85.0%,“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认同“中等及以上地位”的占85.0%。
如果将四个变量均赋值为,“上层”=1、“中等偏上”=2,“中等”=3、“中等偏下”=4、“下层”=5,那么,与农村居民相比,农民工“ 经济收入”平均得分为2.59,“政治权力”平均得分为3.12,“职业声望”平均得分为2.59,“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平均得分为2.75,四项指标的总平均得分为2.76,这说明整体而言,农民工认同自己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处于中等和中等偏上之间。
然而,这种地位优势,在农民工流入城市后是否还能继续保持呢?
表4(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认同从表可以看出,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认同”较低,“经济收入”认同“ 中等及以下地位”的占94.3%,“政治权力” 认同“中等及以下地位”的占99.0%,“职业声望” 认同“中等及以下地位” 的占95.4%, “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认同“中等及以下地位”的占96.4%。同样,如果将四个变量均赋值为,“上层”=1、“中等偏上”=2,“中等”=3、“中等偏下”=4、“下层”=5),那么,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经济收入”平均得分为3.93,“政治权力”平均得分为4.45,“职业声望”平均得分为4.02,“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平均得分为3.86,四项指标的总平均得分为4.06,这说明整体而言,农民工认同自己在城市中的社会地位处于中等偏下和下层之间。
(三)社会生活的双重性:农民工既在农村居住又在城市居住,既习惯传统乡村生活又熟悉现代都市生活,他们是传统乡村文明和现代都市文明的享用者和沟通者有资料显示,在工业社会( 特别是在美国),“无根”运动非常普遍,“无根”意味着从一个定居点流动到另一个定居点是单向的过程。据分析,这可能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和现实原因,人们对土地没有形成特殊的情感和依赖;其二,除家庭外,人际交往并不保持特定性和排他性,很容易建立新的社交网络;其三,物质支持和安全感的获得并不绝对依赖于特定地点或特定人群,很容易找到新的物质支持和安全感;其四,人们的收入都有较好的保障,无论流动到何处,享受的生活环境( 如生活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休闲娱乐等)基本相同。
然而,中国现阶段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并不是所谓的“无根”运动,他们在流入城市后,并不从此就定居城市,而是在农村和城市之间不断摆动。武汉的调查数据显示,“外出以来,返回家乡的频率”,经常的占71.0%,一般的占26.3%,偶尔的占2.7%。这说明农民工既在农村居住又在城市居住,与原居住地家庭之间有着比较稳定而频繁的互动。
更为重要的是, 正是由于这种居住地空间的转换,使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具有双重性的特征。社会学研究中,生活方式是一个外延非常广泛而内涵非常模糊的概念,不同学者在使用这个概念时所表达的意义可能并不相同。
假如我们不考虑有关生活方式定义的细微差别,而在一个比较宽泛的层面上使用这个概念,那么我们认为,所谓生活方式,至少包含如下几层意思:其一,生活方式的选择,受一定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的制约; 其二,生活方式的选择, 受一定地域环境和历史传统的制约;其三,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式和休闲方式;其四,生活方式的表现形式,包括生活行为和价值观念。农民工既习惯乡村生活方式、又熟悉都市生活方式,既适应传统生活方式、又接受现代生活方式,他们是传统乡村文明和现代都市文明的享用者和沟通者。
三、农民工阶层的发展趋势预测
农民工阶层作为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的特殊阶层,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这包含两层意思:其一,从现实角度看,农民工阶层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其二,从长远角度看,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最终将不复存在。
(一)从现实角度看:农民工阶层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农民工阶层之所以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是因为农民工阶层仍然拥有维持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
第一,农民工阶层仍将存在的经济基础。上世纪年代末年代初,国家提高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使农民的收入有过较大的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1:2.37降为1984年1:1.71的。但1985年以后,农业生产资料上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农村发展速度缓慢下来,而城市工业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重新扩大,1992年为1:2.33,1993年为1:2.5,1994年为1:2.86,而且这种收入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近年来经济投资的重点与市场繁荣的热点,仍然集中在城市和非农业部门,城市的发展规模远远超过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农业,这将进一步加剧城乡经济与社会结构的二元。由于资本的注入和聚焦出现较大的地区倾斜和产业倾斜,不断刺激农村劳动力从人均投资额较低的地区和产业向人均投资额较高的地区和产业流动。
第二,农民工阶层仍将存在的制度条件。政府对农村流动人口一直采取“ 限制—歧视” 性政策!, 这主要表现为如下方面:第一,对农民工实行总量控制,优先保证城市人口就业;其二,限制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和工种,许多大中城市的政府都规定企业不得雇佣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和岗位;其三,限制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提高企业雇佣农民工的成本;其四,政府规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必须同时获得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的批准,增加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成本;其五,试图以计划的方式利用外来农民工,使农民工以政策所设想的方式进入城市;其六,对许多城市而言,一有风吹草动,首先裁减的是外地农民工。这种“ 限制—歧视”性的政策使绝大多数农民工很难在城市中长期立足。
当然,最为关键的还是户籍政策,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因此可以说,作为一种身份体系的户籍制度给个人和社会打上的烙印,其影响是长期而深远的。
第三,农民工阶层仍将存在的社会环境。前文已经提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社会生活与城市社会生活是两重天:农村代表着传统的文明和生活方式,封闭而落后;城市代表着现代的文明和生活方式,先进而开放,两者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在中国现阶段不可能得以消除。这种状况将导致两种结果:一方面,城市高度发展的社会生活环境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另一方面,农民工(特别是第一代移民)流入城市后,要想迅速融入城市社会生活非常不易。
武汉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有17.3%的人认为来自城市居民的排斥,这说明农民工除了受到户籍制度的政策歧视之外,同时还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歧视。这种歧视源于两个方面:从农民工角度来看,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所从事工作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声望较低,所遵循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比较传统,因而,他们在与城市居民交往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障碍;从城市居民角度来看,由于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存在偏见,认为他们愚昧守旧、观念落后,甚至把城市交通拥挤、治安混乱等社会问题主要归结为农民工的流入,从而在心理和社会层面排斥农民工。这种社会环境状况,致使农民工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生活。
(二)从长远角度看: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最终将不复存在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农民工阶层将长期存在下去呢?我们认为并不如此,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向纵深推进,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农业经济与非农经济的差距和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差别逐渐消失,随着中国改革与发展进入整体性推进阶段,农民工阶层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逐渐消失,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最终将不复存在。
其一,从经济发展层面来看,尽管现阶段经济投资的热点和经济发展的重点仍然集中在城市和非农业经济,但是根据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经验,城市和非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须重视农村的发展,加大对农业经济的投资力度,否则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二元经济结构将反过来严重阻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型,最终会实现工业化进程与城市化进程的协调发展。
其二,从制度层面来看,尽管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远远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但是,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劳动、人事等制度必将进行大规模改革和调整,并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治管理制度,户籍制度不再作为限制人口流动的主要社会控制手段,那么农民工阶层的双重身份将自然消失。
其三,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尽管现阶段城乡居民在社会生活环境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导致农民工在开始流入城市时,会出现一段时间的不适应,城市居民也会对他们排斥和歧视,但是,随着农民工在城市中居住时间延长,他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接受现代的价值观念,像
城市居民那样工作和生活,城市居民对他们的敌对情绪也会减弱甚至消失。
综上所述,农民工阶层是中国社会转型推进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现实角度看,由于城乡之间的差别不可能在短期内迅速消失,农民工阶层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从长远角度看,随着中国的改革与发展进入整体性推进阶段,农民工,作为个人,还有重新回到农民的可能,但作为整体,将彻底实现从农民向工人、从村民向市民的转变,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最终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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