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县级退耕还林工程操作程序(2)
2016-07-18 01:00
导读:(2)相关手续调查。审核农户退耕地的土地证,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证,以及按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审核不合格的农户,该否定的则
(2)相关手续调查。审核农户退耕地的土地证,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证,以及按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审核不合格的农户,该否定的则给予否定。
4 县通耕办下达年度计划,科学规划设计
(1)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县退耕办根据审查核实结果,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经县退耕还林领导组审批后,逐级上报上级退耕办。
(2)经上级批准后,本年度计划以退耕还林领导组文件下发到各个乡镇。未经退耕办和计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
5 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1)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县、乡、村、户四级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县、乡、村负责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户负责造林与管护。
(2)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经乡、村、户逐级申请,经县退耕办审核合格后,在乡、村两级负责人的见证下,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6 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组织施工
(1)退耕还林实施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比如说地块不能移位,不能改变作业设计确定的栽植树种和栽植密度等。
(2)原则上要求“谁退耕、谁还林、谁管护、谁受益”。如果确实无力或无条件进行还林的,应委托他人进行还林,同时双方要签定“退耕还林委托
协议书”。
(3)适时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地提高造林成活率,农户应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分春、雨、秋及时实施栽植造林。农户、村庄需苗时,可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或向县通耕办申请,由县退耕办或乡镇府统一购买苗木;也可由农户自行采购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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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认真抚育、补植、管护
(1)建立封禁标志,精心管护幼林。栽植完成后,要在工程的四周建立封禁标志,退耕户严格按要求对所造林地实施精心的管护和严格的封禁。建立县、乡、户三级管护网络。同时左权县还专门出台了《左权县林牧区域化发展规划》,规定在退耕还林工程区严格实行封山禁牧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绿化成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效果。确保苗木成活,早日体现生态治理效果。
(2)逐块进行工程的抚育、补植。春季造林结束后,要求农户在雨、秋季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补植、补种,雨季进行一到两次穴面锄草和扩穴,促进幼苗快速生长。
8 严格检查验收。并张榜公布验收兑现结果
(1)乡镇检查验收。年度造林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人进行逐块检查,写出乡镇
自查报告,向县退耕办写出验收申请。
(2)县退耕办检查验收。县退耕办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逐村、逐块、分户全面检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