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义原则与构建和谐社会述论(1)(2)
2016-08-31 01:31
导读:二、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原则的现实基础 在马克思看来,未来社会主义是处于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性时期,它具有双重的历史角色:社会主义既
二、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原则的现实基础
在马克思看来,未来社会主义是处于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性时期,它具有双重的历史角色:社会主义既具有资本主义的特点,也具有共产主义的特点。在这个过渡时期,根据马克思“社会主义形态的前提是工人有较高的生活需要”。社会主义最大的历史任务,毫无疑问就是在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而这当然要以社会财富的大量生产与创造为其基本前提。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一切生产要素创造财富的功能和潜力。从社会财富的来源上看,有两个方面:劳动和生产要素。
就劳动来讲,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不同的劳动对社会的贡献率是不同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这对实践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充分肯定教育在提高劳动效果方面的重要作用;证明脑力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比普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要大;在分配上要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向科技劳动者和管理人员倾斜。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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