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1)(2)
2017-03-12 01:02
导读:以往的 文献 资料中,未能留下有关户籍格式的文书资料,只有一些相关的身份说明。《史记·太史公自序》《索隐》引《博物志》载:“太史令茂陵显武
以往的 文献 资料中,未能留下有关户籍格式的文书资料,只有一些相关的身份说明。《史记·太史公自序》《索隐》引《博物志》载:“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名。”这实际上是一则告身文书,但也可以反映当时人关于身份著录的习惯,大致是以县、里、爵、姓名、年庚为懦序。如上书《扁鹊仓公列传》即有“临淄元里公乘阳庆”、“安陵阪里公乘项处”等记载。许慎子许冲在奏上《说文解字》的表中也自称“召陵岁里公乘草莽臣冲”。
在西北出土汉简中,有相当一批有关戍卒、田卒及其家属名籍的文书,此类涉及到名籍的文书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单身卒的名籍,格式如例:《居延汉简甲乙编》:
居延甲渠第廿八燧长居延始至里大夫孟宪年卅六囗囗五八·二甲
四二五图一九九
戍卒张掖郡居延当遂里公士张褒年卅一九四·一八图三一四
戍卒河东北里贾害年廿六三五·二五图五0九
田卒河南郡宛陵囗囗里公乘囗囗二一八·一三图四一八
从这些名籍我们可以看出对吏卒的登录,与上引司马迁等人的身份说明十分吻合,县、里、爵、名、年庚,依次登录,前面还缀有现任身份,这也应当是当代户籍登录的基本要素。所以,汉代的户籍又叫作“名县爵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边塞吏卒名籍对于被登录人的身高、肤色,都登录在案。如《居延汉简甲编》第38简:“河南郡荥阳桃邮里公乘庄盼,年廿八,长七尺二寸,黑色。四月癸卯。”附第37简:“长安有利里宋买年廿四长七尺二寸黑色。”这应当是为了严格控制,有利于脱逃后缉捕。西北地区在搜缉流亡时,以此为依据。《居延汉简甲乙编》第1590简这样记道:“马长吏即有吏卒民屯土亡者,县署郡县、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初亡年月日人数白。”这与户籍登录的原则是一致的。
第二种名籍为卒家属廪名籍,是配给戍卒家属食粮的名簿。如《居延汉简甲乙编》:
妻大女君以,年廿八,用谷二石一斗六升大
执胡燧卒富风,子使女始,年十,用
谷一石六斗六升大
子未使女,年三,用谷
一石一斗六升大。
一六一·一(甲九五五)
妻大女严年十七用谷二石一斗六升大
俱起燧卒王并,子未使女,毋知年二,用
谷一石一斗六升大
凡用谷三石三斗三升少
二0三·一三,图一六
因为这是廪给簿,所以要登录与戍卒的亲缘关系、年龄、使役情况,以确定配给标准。
第三种名籍类簿书是记载吏卒家属成员和财产的身份书,常被人引述的有二个典型的例子,一为礼忠,一为徐宗,除登录本人身份外,还登记家属、财产等项 内容 ,是一种比较完备的名籍文书。《居延汉简甲乙编》三七·三五简文:
小奴二人直三万
用马五匹直二万
宅一区万
侯长觻得广昌里公大婢一人二万
乘礼忠年卅牛车二两直四千
田五顷五万
轺车一乘直万
服牛二六千,凡赀直十五万又同上书二四·一B(甲一八一B)简文:
妻妻
宅一区直三千妻妻一人
三坞燧长居延西道子男一人田五十亩直五千
里公乘徐宗年五十男同产二人用牛二直五千
子女二人
女同产二人男同产二人
女同产二人
有的学者直接把礼忠、徐宗简目为汉代户籍的代表格式,这是不妥的。在尚未发现汉代户籍的可靠原件前,我们只能根据上述文献的与简牍的资料,勾勒出汉代户籍格式的大概。
户籍登录的内容与时代变迁相关联。秦至始皇十六年,方颁布“初令男子书年”的法令,以扩大征役范围,而女子尚不必书年。西汉时期,户籍称名数、县里爵名,这应是成年男子登录的主要内容。不过,在西汉初,口赋、算赋设立之前,除男子要登录年龄外,其他人恐怕是只书县名数即可。随着口赋、算赋的征收,所有成员亦均需登录年庚。后来,由于赀算的征收,对家庭资产的登录也成为户籍登录的一项内容。至武帝时代,汉代户籍制度臻于成熟,所包括内容应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