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化进程看互利(1)(3)
2017-06-29 01:00
导读:基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上述特点,现代法也渗透并凸显着互利的精神。比如,在主体上,法在传统上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而现代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
基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上述特点,现代法也渗透并凸显着互利的精神。比如,在主体上,法在传统上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而现代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公法和私法结合,形成社会法,既保护、支持和促进公共利益,也保护、支持和促进个人利益,从而保护、支持和促进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互补互动,保护、支持和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利。比如经济法,其核心是反垄断法,在现代法的视野中,它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而是把公法和私法、民法和行政法结合起来,产生新型部门法。它的本位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个人利益,而是在个人、国家的互利中,发展和壮大各个主体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其他如劳动法、保险法、社会福利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都是这样的。再如,在内容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性质上是互相的,在数量上则是等值的:不仅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而且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趋向于相等。“如果既不享有权利也不履行义务可以表示为零的话,那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就可以表示为以零为起点向相反两个方向延伸的数轴,权利是正数,义务是负数,正数每展长一个刻度,负数也一定展长一个刻度,而正数与负数的绝对值总是相等的。”[3](p.65)权利是获得利益的条件,义务则是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就必须维护其他主体的利益而承担的责任,是从自己的利益中必须付出的必要的份额。权利和义务等值,就是利益等值,是互利。
互利作为人类历史深处的主旋律,从近代以来,特别是在全球化推进的现代市场经济中,逐渐强化和凸显,而成为时代精神的一个方面,开始成为人类的共识和共同追求。然而,这是来之不易的,是在艰难曲折的道路上、在付出了沉痛的教训和代价之后,才使人类认识到的。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互利:沉痛的历史教训换来的智慧
历史上,在层出不穷的各种争端中,互利的主题屡遭破坏,暴力和战争却不断出现,其教训是惨痛而沉重的。一部人类史在一定程度上同时就是暴力史和战争史。比如,在中国,从上古到20世纪初,大规模的战争多达4000次以上;仅春秋时代的243年中,有文字记载的战争就多达480多次,“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4](p.358),血流遍地,生灵涂炭;战国时代更是充满了血雨腥风。在欧洲,古代姑且不说,仅1480年以来,战争越来越频繁:1480-1499年,9次;1500-1599年,87次;1600-1699年,239次;1700-1799年,781次;1800-1899年,651次;1900-1940年,高达892次[5](p.266)。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和随后持续近40年的一次冷战,给人类造成了空前巨大的破坏,烙下了极其惨痛的记忆:每一次世界大战卷入33个国家、15亿人口,伤亡人口30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卷入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亿人口,仅死亡人口就在5000万以上。光是在德国,西部居民1/5被炸死,无数家庭在战争中惨遭破坏:到1948年底,全国人口的性别比,男性:女性=100∶160;单身者性别比更加悬殊,30岁男子:26岁女子=100∶300。有的
历史学家把1914年以来的世界巨变叫做“大灾变”!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全球化过程中中国青年道德的冲撞与重建
儒释道心性道德思想与意义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