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两点思考(2)
2017-08-10 05:38
导读:再后来,人们从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关联产业纳入农业的范畴,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
再后来,人们从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关联产业纳入农业的范畴,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农业作为一个现代产业部门,不仅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还包括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1以上,我国只有0.5:1。以食品工业为例,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食品约占饮食消费的90%,而我国仅占25%;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通常是农业总产值的1.5~2倍,而我国食品工业产值还不及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再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发展阶段看,人们对成品、半成品等加工后的农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农业走向国际市场也要求在产品的加工、包装和保鲜等方面狠下功夫。
因此,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以前的文件或领导讲话中,一般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产业结构、乡镇企业等部分中,作为这些大的问题的一个方面。这次中央全会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则更进了一步。在继续肯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市场化、农村工业化的重要作用的同时,特别强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作用。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在“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题目之中,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和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并通过分户生产、联合加工和销售的途径实现规模经营效益。家庭经营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后随着农业劳动者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土地相对向种田能手集中,家庭经营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家庭经营制度是不会改变的,是长期存在的基本制度。现在的问题是,要探索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效益的具体途径。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家庭经营和规模效益二者兼得的一个好形式。龙头企业带农户,家庭作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本单位的地位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家庭与龙头企业的关系,不是工人与工厂的关系,而是一个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焉下游企业的关系。家庭既要独立管理农业生产,还要处理与龙头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其生产经营职能随龙型经济的发展而扩大。另一方面,在生产资料的供应,先进适用技术的吸纳,市场信息的收集,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等由各家各户去干明显没有规模效益的环节,由龙头企业去干,则可获得潜在的规模效益。这种规模效益的相当一部分通过减免收费、利益返还等方式,由龙头企业向农户转移,从而使家庭经营与规模效益统一起来。在龙头企业的辐射半径比较大的情况下,实行产业化经营,还突破了社区的小范围,按区域经济优势发展经济,形成大片基地和区域性支柱产业。跨乡、跨县甚至跨省的龙型经济,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到新发展。分,仍然表现为分户生产、承包经营;统,则由原来的由村统一承担某些环节的经营,发展为由龙头企业在更大范围内承担这些统一经营的职能,充分发挥了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对热点问题应进行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