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农业(2)
2017-08-10 06:34
导读:第四,在中国,要更多地依靠市场调节的力量解决农业问题。农业市场需求给农民以信号,哪些产品市场开始不需要了,哪些产品市场需求正在上升,农民
第四,在中国,要更多地依靠市场调节的力量解决农业问题。农业市场需求给农民以信号,哪些产品市场开始不需要了,哪些产品市场需求正在上升,农民以此来调整自己的种植结构;否则,以某种确定的价格收购某些产品,即使市场过剩,农民来年还有可能生产。粮食等产品由市场调节来分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而国家来分配则费用很高。过去我们将蔬菜肉蛋计划收购、国家定价、定量凭票分配。结果是国有的蔬菜商业机构亏损严重、服务态度很差,而副食品供应长期不足。后来放开供应了,由农民自己种植,私人自己经营,大商小贩批发零售,供应也就不紧张了。当然这些大商小贩也不可能亏损经营。因此,粮食生产和经销还是要市场来引导。
第五,国家立法、司法和各级政府要管理好涉农市场及农产品流通。
当务之一急是,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假农药、假化肥、假激素、假种子、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欠农产品款不还等等,一直是坑农害农的经济和社会问题。需要在立法上专业法和刑法相衔接,提高量刑,一些严重坑害农民的,不论是个人,还是法人代表,应当从刑事上严加惩治,经济上使其倾家荡产。比如出售假种子,造成几千亩几万亩土地极大损失的,甚至完全可以处以重刑和极刑。这样的刑法会得到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拥护。
当务之二急是,应当严厉整顿一些部门在公路上设卡乱收农民运输农产品车辆费的非法活动,清理交通收费项目,降低农业产品在国内的运输费用。随着农业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城市化的进程,农业产品
交通运输渠道需要畅通,运输费用应当降低。国外农产品经过国内运输、装卸、储藏,再漂洋过海,经过装卸、储藏、运输到你中国的市场上,所花费的运费比国内农产品运输的费用还低,你怎么和它竞争呢?现在一些农业产品成本高、卖不出去,烂在地里,除了其他原因外,与一些部门在公路上的乱收费无不有关!部门擅自出台所谓的检查、设卡、收费等项目,应当追究领导者和决策者的责任,违法的应当以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不能老打能打的不法分子,而不整顿侵犯农民利益的“部门”及其决策者。这方面的量刑也可以考虑重一些,使各部门成为加入WTO后保护中国农业的模范,而不要成为侵害本国农业的衙门。中央和国务院很重视整顿公路“三乱”,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一些公路上“三乱”现象仍有发生,需要加大力度,长期整治。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当务之三急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违法活动。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将大米抛光,在面粉里掺增白剂,用地沟油充好油,在棉花里掺石头破布,……等等。这实际是在毁坏中国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声誉。我自己中国国内的食品吃起来不放心,所以,我要吃国外的食品。那你中国的农产品不要说在价格上,你就是在信誉上也无法与国外的产品竞争。你的产品有毒有害,外国进来的农产品就是价格高一些,但没有掺假、没有危害,那你怎么还能与其竞争呢?这些制造假冒伪劣农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