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创新的探讨(2)
2017-08-11 01:34
导读:2、对策 下面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创新管理措施进行探讨,对不断深化施工管理体制改革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2.1 管理模式的调整
2、对策
下面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创新管理措施进行探讨,对不断深化施工管理体制改革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2.1 管理模式的调整
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流动性、阶段性、季节性和生产能力负荷的不均衡性,要求管理模式必须符合建设产品的特点。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应该借鉴国
外科学的、成功的管理模式,结合我国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模式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1)建立具有弹性生产力、刚性产业结构和贴近市场等特点和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
(2)施工管理与施工作业职能分离。
(3)建立科学务实的项目计划手段和严谨有效的项目控制手段。
2.2 观念的调整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企业是以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追求产值为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传统经营观念必须转变。即,要将计划观念转变成市场观念、将产值观念转变成利润观念、将行政指令管理观念转变成科学决策管理观念、将经验管理观念转变成科学技术管理观念、将因循守旧的观念转变成追求创新的观念。经营观念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只有树立科学的经营观念,适应新的经济形式要求,企业才能够不断发展壮大。
2.3 组织机构的调整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基本上都采用直线职能制,然而这种结构形式适用于生产企业,不适用于建筑企业。我们应建立一种新型的、符合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点的组织体系。这种组织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弹性生产力原则。总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与作业职能分离,用工制度有弹性。总承包人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将施工作业任务分包给专业化劳务公司,自身不配备固定的生产工人,只承担施工管理职能。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符合刚性产业结构原则。总公司可以跨地区经营并能直接与业主签订
承包合同。专业化劳务公司不能流动,只能从总承包人手中分包施工作业任务。
(3)贴近市场的要求。由于总承包是可以跨地区经营的,如果采取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必然影响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增加了大量的管理成本。因此,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应符合贴近市场的要求,权利要适当下放到项目部,以此建立集权和分权相结合、机动灵活的组织机构。
(4)符合开发新产品的要求。大型建筑公司要想连续经营、持续发展,就必须开发新产品。对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按产品划分的能够独立经营的公司,使其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逐步发展。
(5)符合开发新事业的要求。开拓新事业是大型建筑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
(6)达到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企业办社会”一直是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对此,在设计组织机构时必须符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可以将义务福利型机